一、商事仲裁不服的救济途径
1、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二、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从认定书到判决的执行
1、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救济途径有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书面复核;通过信访制度维权;通过纪检、监察等内部监督机构救济等。规定,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一条
三、不服司法鉴定救济途径的几种方式
1、在法院审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伤残鉴定是有一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另一方不服该鉴定结论,可以在法庭审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目前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对这种情况下申请鉴定的,都会同意重新鉴定。
2、申请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如果对司法鉴定中的一些问题需要核实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
3、向主管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局投诉。如果当事人认为司法鉴定结论有违规违法的地方,可以司法局进行投诉。
五、不服法院判决的救济方式有哪些?
1、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申请再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3、申请检察院抗诉。
六、公司商业秘密被侵犯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民法救济途径。请求违反保密协议的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害商业秘密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2、行政法救济途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3、刑法救济途径。侵犯商业秘密并造成权利人重大损失的,可以处以最高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七、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的救济途径
法律分析1、在法院审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伤残鉴定是有一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另一方不服该鉴定结论,可以在法庭审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
2、申请鉴定人员出庭作证。
3、向主管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局投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可靠;(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盖章并由鉴定人签名;(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八)鉴定意见与案件事实有无关联;(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存在矛盾的,能否得到合理解释;(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律师提示以上对“当事人不服司法鉴定救济途径包括哪些?”的问题解答仅供参考。看完还有疑虑,直接点击咨询按钮,您身边的法律专家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相关补充1刑事案件如何聘请律师1、要到律师事务所找一个有律师执业证的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他的近亲属可以为其聘请律师。
3、聘请律师应交纳委托费用(律师费),这需要您与聘请的律师协商,一般来讲,刑事案件是分阶段收费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审判阶段又分为一审阶段和二审阶段。也可以与律师协商一次交纳几个阶段的费用。对于到外地办案的,还应该交纳一定的差旅费用。切记,律师费要交给律师事务所财务室,由财务人员出具票据。
4、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与你签订一个委托合同,并由您签署委托书,作为律师接受委托的依据。您应该随时与律师保持联系,了解办案进程。相关补充2刑事律师收费标准刑事律师收费标准是按照相关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情况确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收费按照各办案阶段分别计件确定收费标准。
1.侦查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2.审查起诉阶段,每件收费2000—10000元。
3.一审阶段,每件收费4000—30000元。
4.上述收费标准下浮不限。二审、死刑复核、再审、申诉案件以及刑事自诉案件按照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一个律师事务所代理一个案件的多个阶段,自第二阶段起酌减收费。被害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收取律师服务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时涉及几个罪名或者数起犯罪事实的,可按照所涉罪名或犯罪事实分别计件收取。
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七条
八、"如何申请救济?"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九、"不认可司法鉴定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在法院审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如果伤残鉴定是有一方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作出的,另一方不服该鉴定结论,可以在法庭审理阶段申请重新鉴定。目前北京地区的司法实践,对这种情况下申请鉴定的,都会同意重新鉴定。
2、申请鉴定人员出庭作证。如果对司法鉴定中的一些问题需要核实的,可以申请司法鉴定人员出庭作证。
3、向主管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局投诉。如果当事人认为司法鉴定结论有违规违法的地方,可以司法局进行投诉。
十、违约的救济途径有哪些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1、实际履行。有两重意思,一是指债权人要求债务人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二是指债权人向提起实际履行之诉,由执行机关运用国家的强制力,使债务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
2、损害赔偿。各国法律都认为,损害赔偿是对违约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救济办法。但对损害赔偿责任的成立、损害赔偿的方法及损害赔偿的计算,也各有不同的规定和要求。
3、解除合同。在中国,违约致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时,才成为解除合同的理由。
4、禁令。是指由作出禁止,强制执行合同所规定的某项消极义务。即由判令被告不能做某种行为。
5、违约金。这是违约补救的最常用办法之一。大陆法认为违约金具有两重性,即惩罚性和赔偿性,在数额上,对于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金额原则上不得予以增减。
十一、商业秘密被侵害的四大救济途径如何防范和应对?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救济途径有以下四种1、向工商行政管理局机关申诉侵犯商业秘密,属于《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行政执法机关,因此商业秘密侵权纠纷发生后,受害企业可以直接向侵权行为人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起申诉。
2、向提民事诉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商业秘密侵权案件的管辖权,一般由中级人民管辖。
3、向公安机关报案《刑法》第219条规定了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受害企业的商业秘密,或者非法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或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受害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4、商业秘密的诉讼禁令目前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均已设立专门的禁令制度,即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权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前,向人民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不过,商业秘密的诉讼禁令有未审先判的争议,会考虑是否有难以弥补的损害,还要提出担保才能申请。商业秘密侵权诉讼的四个认定在审判商业秘密案件时,会考察四个要件
1、侵权行为的存在(也就是行为人实施了泄露、使用企业的商业秘密的行为)
2、损害事实的存在(由于企业的商业秘密被侵犯,给企业造成了经济损失)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4、行为人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18条
[1]《刑法》 第219条
十二、商业秘密司法救济途径如何保护商业秘密
邱戈龙尖端知识产权律师认为司法救济的途径有以下三个方面1、将侵犯商业秘密做法视为违约做法,如果合同当事人依合同商定应当承受保密义务而违法公开、使用或应予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则依合同法限定追究其违约职责。rn
2、将侵犯商业秘密做法视为民事侵权做法,如果商业秘密被他人违法获取、泄露或使用,其权利人可依侵权做法法追究侵权人的侵权职责。其民事救济方法通常是申请法院颁发禁止侵害令,禁止侵害令又分临时禁止令和长久禁止令。临时禁止令通常在诉讼中发出,长久禁止令通常在案件审结裁决时发出。请求损害赔偿既可单独使用,又可同时使用;rn
3、将侵犯商业秘密做法视为不正当竞争做法,依反不正当竞争法追究其法律职责,其法律职责通常是刑事职责。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商事仲裁不服的救济途径有哪些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未约定仲裁条款,可以申请仲裁吗 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纠纷的解决方式与途径,包括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但是,要想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合同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约定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并明确约定清楚仲裁机构,也可以在发生纠纷前或之后,当事人各方达成申请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协议,约定
一、管辖管辖可以申请仲裁吗,怎么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申请仲裁管辖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一般是当事人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仲裁活动和法院的审判活动一样,关乎当事人的实
一、法院查明核实的,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
一、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
一、仲裁的裁决有法律效力吗???? 仲裁是我国为解决民事纠纷设立的民事机构,它具有独立性,也受法律保护。一般劳动方面都争议都回先选择在仲裁庭解决,不行再上法院解决。那么劳动仲裁有法律效力吗劳动仲裁的裁决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 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
一、仲裁庭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怎么写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以上写明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请求事
一、凉山州律师诉讼费给多少,具体有哪些 1、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在3000-5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的,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2、涉及财产标的的,按争议标的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
一、仲裁协议的是什么,仲裁协议有哪些 仲裁协议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他们之间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可仲裁事项提交仲裁裁决的书面协议。仲裁协议包括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那么仲裁协议的是什么,仲裁协议有哪些?二、
一、仲裁裁决后不能上诉吗,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除劳动仲裁以外的其他仲裁,仲裁裁决作出之后,都不能上诉的。一般来说,仲裁一经作出就生效,如果是劳动仲裁,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此时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是其他纠纷,仲裁后就不能起诉。二、法院起诉,仲裁后还能再申请吗
一、不服仲裁裁决起诉期有时间限制吗,该如何规定的 是有时间限制的。需要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最迟六个月之内提起相关的上诉申请,并且需要就提起的诉讼申请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超过诉讼时效的起诉案件法院有权不进行受理。二、劳动仲裁裁决上诉时效是多久,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不服劳动仲裁裁决
一、什么情况下才能申请仲裁,怎么申请仲裁 仲裁是指民事、经济纠纷的当事人约定将纠纷提交委员会,由仲裁委员会集中对案件进行判断并作出裁申请仲裁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 当事人之间达成仲裁协议,即明确约定将来发生的经发生的纠纷由某个仲裁委员会解决。2、 约定仲裁的事由必须是法定的民事
一、商事仲裁不服的救济途径有哪些 1、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申请不予执行裁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五十八条 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
一、仲裁裁决具有法委效力吗,有没有规定? 仲裁裁决作出之后,就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要按照裁决的约定执行,仲裁实行的是一裁终局制度,裁决书是受法律保护的,若存在一方不按裁决书约定履行义务的情况,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管辖管辖可以申请仲裁吗,怎么申请仲裁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
一、公司申请劳动仲裁,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您好!你问的劳动仲裁裁决可以申请撤销吗,一裁终局的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用人单位不得就同一争议事项再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救济权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劳动仲裁
一、在我国仲裁裁决公开吗,有哪些法律规定 在我国仲裁裁决是不公开的。原则上,我国的仲裁裁决是可以开庭审理的,但是是不公开进行的,但是如果是申请仲裁的纠纷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协议公开进行的,此时我国的仲裁机构也是可以公开审理的。二、仲裁裁决的补正裁决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在
一、申请不予执行仲裁,仲裁裁决后多久可以申请 关于申请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回答为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七条和二百六十条规定,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
一、张家口找律师诉讼多少钱,如何收取 1、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类。2、推行政府指导价的律师服务收费标准,要依照价钱主管机构会与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建立的收费标准实行。3、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律师服务收费,由法律事务所与受托人商议明确。法律事务所理应考虑到服务项目
一、一个仲裁案件能有几个代理人 1、一个仲裁案有几个代理人并没有上限,所以无论几个代理人都可以。2、《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第二十二条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
一、仲裁法条申请撤销后,仲裁法院有权撤销申请吗 这些就是申请撤销仲裁法条的有关规定由于仲裁采取的是一裁终局制,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但仲裁也难免会有不公正、不合法的裁决,这个时候能采取的救济方式就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1.仲裁裁决撤销申请的受理法院 《仲裁法》第5
一、仲裁公司不执行怎么办,仲裁后公司不执行怎么办 劳动仲裁公司不执行可以携带生效的裁决书到当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首先,需要写一份强制执行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裁决书或判决书的复印件及对方的资产情况。只有法院执行庭有强制执行的权力;仲裁裁决书或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法院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