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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天然气不正当竞争案立案标准

来源:法否网 2025-09-04 15:04:54 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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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天然气不正当竞争案立案标准
山西天然气不正当竞争案立案标准

一、"山西天然气不正当竞争案的立案标准"

主要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 国家级别是工商总局下面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具体职能为拟订有关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具体措施、办法;承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处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及其他经济违法案件,督查督办大案要案及典型案件); 地方级别是各省市县工商局(分局)或合并后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下面的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处、科、股等或市场监督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处、科、股等或市场局、处、科、股等或公平交易局、处、科、股等 此外国家发改委和地方各级发改委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等单位负责组织开展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调查、认定和处理重大的不正当价格行为和案件。 建议您在所在地工商部门直接进行咨询,工作人员会告诉您具体什么部门负责或找哪位工作人员协助您。通过上面关于山西天然气不正当竞争去哪里投诉问题的解答,相信你有了一定的了解,希望能帮到你

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的立案标准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询私舞弊,违反士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2公顷(30亩)以依上,并且价格低于规定的最低价格的60%的;

2.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数量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造成国有土地资产流失价值20万元以上或者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的;

3.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士地使用权,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引起纠纷,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三、我国的非法采矿案的公安立案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四十三条第一款)]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在五万至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一)无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
(二)采矿许可证被注销、吊销后继续开采矿产资源的;
(三)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
(四)未按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种开采矿产资源的(共生、伴生矿种除外);
(五)其他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开采矿产资源的情形。在采矿许可证被依法暂扣期间擅自开采的,视为本条规定的“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
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价值数额,由省级以上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出具鉴定结论,经查证属实后予以认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六十八条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三百四十三条

四、山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八条的解释

山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使用被取消的或者已失效的质量标志;(二)使用的质量标志与实际获得的质量标志不符;(三)伪造或者冒用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许可证标志和编号、条形码或者监制、研制单位;(四)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含商号)、厂址、产地(含农副产品的生长地、养殖地等);(五)对商品的性能、用途、数量、规格、等级、制作成份及其含量作不真实标注;(六)伪造商品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和失效日期或者对日期作模糊标注;(七)不标明商品厂名、厂址、产地或者作模糊标注。

五、山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五条是什么?

山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六、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认定标准和立案标准是什么?

认定标准非法占有农用地行为通常表现为其一,未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即未经国家土地管理机关审理,并未经人民政府批准,擅自占用农用地的;其二,少批多占农用地的,即部分农用地的占用是经过合法批准的,但超过批准的数量且多占农用地的数量较大的;其三,骗取批准而占用农用地的,主要是以提供虚假文件、谎报用途或借用、盗用他人的名义申请等欺骗手段取得批准手续而占用农用地,且数量较大的。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一)非法占用并毁坏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分别或合计达五亩以上;(二)非法占用并毁坏其他林地数量达到十亩以上;(三)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数量分别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四)非法占用并毁坏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综合以上所描述的,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了土地管理法规,并承诺在一定期内归还所非法占用的农用地,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中表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处以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交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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