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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2-14 01:10:33 13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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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事实婚姻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一、男方购房未贷款,离婚手续能立即办理吗?

1、建议先办理离婚手续,解除婚姻关系后再离婚协议的约定办理房屋贷款等事宜。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双方无特别约定的,夫妻一方的债务将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因不同的案件情况有不同的举证方式及处理方案,如果您有更多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欢迎来电咨询。

二、"离婚手续中一方不到场可以办理吗?"

1、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一是双方经过协商就孩子的抚养、财产的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等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后,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前述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并领取离婚证。

2、另一种是协商不成或者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协商,坚持离婚的一方可持诉状、结婚证、本人身份证、未成年孩子的户口或者出生医学证明以及其他诸如可以证明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的房产证、车辆登记证书等证据起诉到居住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将对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以及有无和好可能等方面进行法庭调查,予以综合分析,以认定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并查明的相关事实依法进行判决。既然对方不同意离婚,如果你依然坚持离婚,就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是第一次起诉离婚,而另一方又坚持不离,一般情况下法院是判决不准离婚的,目的是再留给双方一个机会,希望通过双方特别是不同意离婚的一方的努力表现以及沟通能使夫妻关系有所改善,使婚姻能继续维持下去。如果一方在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的六个月期限届满仍然坚持离婚,可再次起诉,届时法院基本上就判决离婚了。

三、"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到场吗?"

1、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办离婚证必须两个人都愿意,并一起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或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按照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单方离婚可以提起诉讼。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四、"离婚手续办理需携带户口簿吗?"

1、协议离婚第一步由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

2、第二婚姻登记员讲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的意愿;

3、第三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

4、第四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做监督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一般情况下离婚协议书当事人双方应事先准备好打印还是手写没有统一要求签名处最好空置当场签署。最好同所在区县的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联系一下问清所需带的材料准备齐全省得白跑浪费时间。

5、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6、第六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申请离婚登记说明书》 第五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

五、"婚姻登记中的离婚手续是否需要办理?"

1、不可以的,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到男女其中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2、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六、"没有离婚手续,可以再领结婚证吗?"

不能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再次领取结婚证,这就属于重婚罪。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重婚罪属于“不告不理”,即除非当事人向法院提出诉讼,一般情况法院不会主动受理。

七、"离婚手续可直接办理,男方可补偿房屋并保留存款"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应该体现在离婚协议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离婚意思表示、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诉讼离婚,夫妻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去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离婚,同时会裁决抚养权归属、抚养费给付、财产分割等问题。

八、离后户口本能用于如何处理离婚手续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户口簿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学历、所在行业、具体职业、职称等的簿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因此,办理结婚登记时,必须提交户口薄的。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1]《婚姻登记条例》 第五条

九、离婚协议书不生效前是否可以与他人同居?

没有办离婚手续之前,法律的意思来理解不可以和他人同居。同居,是指两个相爱的人暂时居住在一起,现一般用于异性之间。同居跟结婚不一样,结婚是获得了法律的承认的夫妻关系,是不可以随便解除关系而必须要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认的一种行为,可以随时出于当事人的意愿而终止关系。同居各方都没有任何法律保障。

十、"如何办理离婚手续以办理再婚?"

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必须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确认才具有法律效力。《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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