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3年创业板是否可以进行股权转让?
可以。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创业板发行条件中财务指标与主板有何不同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资本市场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创业板市场最大的特点就是低门槛进入,严要求运作,有助于有潜力的中小企业获得融资机会。相关的市场,目前创业板是可以进行股权转让的。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三、"股东权能否转让?"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股东权中的权能可否分别转让在普通的股权转让实践中,股东往往整体性地将自己的股东资格(包括自己持有的全部股份或者部分股份)转让给他人。但在实践中,也有股东将自己所持股权中的一项或者多项权能(如分红权、表决权)转让给他人。如何看待此种转让的效力,在司法实践中存在争议。笔者认为,为尽量拓展当事人的合同自由空间,在不违反法律、法规中的强制性规定、公序良俗原则与诚实信用原则的前提下,此种转让行为的效力原则上应当受到尊重。就分红权而言,股东可以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分红权让渡给他人。例如,股东可与他人达成协议,将自己的全部分红或者分红中的特定比例转让(包括赠与)给其他股东或者股东外的第三人。分红权具有双层涵义一是抽象股东资格中的特定权能;二是经由股东会分红决议而转化为债权的民事权利。虽然从理论上说,股东有权处分双层涵义上的分红权,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分红权仅限于债权化的民事权利。就表决权而言,股东也可以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表决权让渡或者处置给他人(包括设定表决权信托)。2020年公司法第43条之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股东虽然持股比例高、但表决比例低,或者当事人虽贵为股东、但不享有表决权的现象均属正常。当然,表决权的受让方(包括受托方)在行使表决权时应当依法行事,恪守诚实信用原则,而且其行使的表决权不得逾越有权处分股东的表决权范围。实践中,有些公司的控制股东将其出资取得的部分股权赠与对公司具有特殊贡献的高管或者技术骨干,同时明确此种股权的受赠人只能行使分红权,但不得享有表决权、转让权,此类股权亦不得继承。此种做法中的赠与财产与其说是股东资格或者股权,不如说是股权中的分红权;至于股权中的其他权能仍然操诸赠与人之手。笔者认为,这一做法应属有效。至于此种做法应当载明于公司章程,抑或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协议,均无不可。有些地方规章强制要求作为此类股权作为信托财产委托给地方规章指定的中介机构予以管理,侵害了增余人与受赠人的民事权利,于法无据,应予废止。但是,并非所有的股东权利都可以自由让渡给第三人。例如,股东依据2020年公司法第35条享有的优先认缴出资的权利,就不能让渡给第三人。因为,该股东权利的行使以股东资格存在为前提,倘若第三人不存在股东资格,则其是否有权优先认缴出资有赖于其他股东是否同意。再如,股东的代表诉讼提起权也不得脱离股东资格转让他人。这是由于2020年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均以股东资格之存在为前提。第三人缺乏股东资格,自然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更重要的是,禁止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之单独转让有助于预防不肖之人滥用股东代表诉讼对公司或他人“敲竹杠”。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创业板可以股权转让吗2023年创业板股权可以转让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债权人怎么证明股东抽逃出资,如何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这是公司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之一。股东出资是公司赖以存在和运营的基础,因此,抽逃出资行为,被公司法严格禁止并严厉惩处。那么债权人怎么证明股东抽逃出资,如何证明股东存在抽逃出资行为?二、如何认定
一、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方法有哪些? 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取得股权时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此之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保持不变。权益法在权益法下,企业进行投资时,当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
一、我想问一下针对小股东如何在股东大会中行使权力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
一、股权转让的价格应该怎么确定,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方法如下一、将股东出资时所确认的股权价格作为转让价格。二、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三、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转让价格。四、将拍卖、变卖价作为转让价格。另外,也有采用其他方法来确定转让价格的
一、请问一下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权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行使条件是什么 异议回购请求权的条件如下一、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行使的主体是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表示反对的股东。有限责任公司的异议股东股权回购权的情形主要有三种1、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不分配股权红利。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
一、六个人合伙股权分配,合伙人如何分配股权 股权分配,是合伙人做出的最为困难的决定之一,但是也是一切事情开始之前必须首要解决的问题。股权分配中需要考量众多因素,没有万能模型,但并非没有标准。一个好的股权分配方案,是让每个合伙人都满意。股权分配产生的问题,永远是船小好调头。恭喜你,
一、我想请教一下股东优先购买权有行使期限吗 1、股权作为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定强制执行程序强行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1、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一、股权转让中扣除合理费用中的合理费用包括哪些 1、股权转让转让方包括个人和企业,不同主体涉及的费用有所不同。一般股权转让费用包括股权转让时发生的工商登记费、资产评估费、验资费用、印花税、所得税(个人转让股权要征个人所得税,企业转让股权征企业所来得税)等费用。2、法律依据《中华人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股权转让涉及到的费用有哪些 对于不同性质的公司,股权的形式也是会有所不同的,对于国有公司的股东,有的也是可以对股份进行购买,然后对股份进行转让的,那么想要将股份进行转让的时候,因为是国有公司的股权,那么在转让方式上面有什么不一样的地方?山东鲁泉律师事
一、股东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股东转让股权协议有效吗 股东股权转让合同书 转让方(甲方)股东股权转让协议 受让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持有的 ___________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持有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遵守 1、转让方(甲方)转让给受让方(乙方
一、法律依据股东违反出资义务有啥办法解决 如股东未依照章程规定依法缴纳出资的法律责任是1、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补足出资;2、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要求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债权人可以主张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在未出资的本
一、想了解一下对于股份比例多少有决策权 在一般情形下,持有股份就享有参与决策的权利,主要表现为参加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法》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
一、出资人以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出资的,股权如何确定 出资人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认定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当事人应在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在前述期间内办理了权属变更手
一、2023股权投资的形式都有什么 股权投资分为以下四种类型1、控制,是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2、共同控制,是指按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3、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政
一、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隐名股东要确认公司股权的,一般应当满足以下条件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一、万州区认缴股权纠纷律师费标准是什么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1侦查、审查起诉、一审阶段分别计件收费。1.侦查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0元。2.审查起诉阶段收费标准为每件2000元—1000
一、公司法2023年的股权转让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2018年的股权转让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
一、技术入股是否可以作为认缴资金 技术入股可以作为认缴资金,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