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股权转让的一般条件和限制
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是很常见的。想必很多人想要了解,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税收问题有哪些?公司股权转让的条件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限制有哪些?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博超律师解析。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限制规定"
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作出了以下条件限制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2、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5、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6、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外转让股权有哪些限制"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七十一条
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限制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的本公司股份。
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限制
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股东有权分配股权吗?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享有以下权利1.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分取红利的权利,
4.剩余财产分配权,
5.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
6.增资优先认购权,
7.转让出资权,
8.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权,
9.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的权利。其中,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查阅公司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权、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等身份性质的权利主要依据股东资格取得和享有,与实际出资无关。但是与股东投资行为相关的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直接涉及公司的财产权,需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行使。违反出资义务的股东,虽然名义上取得了股东资格,但由于其没有实施真实的投资行为,不仅没有使公司以其资本进行经营产生利润,也没有以其投资承担公司经营风险。因此,基于公平原则,没有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不能享有上述按出资比例确定的各项股东权利。在没有补足应缴出资款之前,应当对其相应的股东表决权、分红权、剩余财产分配权、增资优先认购权加以限制。
六、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地位与权利
是控股股东。《公司法》第216条(二)的规定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控股股东的权利主要为1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改制重组时应当确保分离社会职能、剥离其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机构和福利性机构及设施不得进入股份有限公司。2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负有诚信义务。控股股东对其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应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控股股东不得损害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其特殊地位谋取额外利益。3控股股东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候选人提名,应当严格遵循法律和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4控股股东不得对股东大会人事选举决议及董事会人事聘任决议履行任何批准手续;不得越过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任免股份有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5股份有限公司的重大决策应由股东大会与董事会依法作出。控股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及依法开展的生产经营活动,损害公司与其他股东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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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第216条
七、有限责任制公司股东的股权激励机制,投资人是否会用于抵债?
您好,在公司法里,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所以,公司宣告破产,只能以公司的资产承担债务,不会要求用股东的其余资产来承担。 《公司法》第三条【法人财产权及股东责任】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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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法》 第三条
八、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方式的常见的几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有以下几种第一, 货币。 必然需要一定数量的流动资金。以支付创建公司时的开支和启动公司运营。因此,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 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第二, 实物。 实物出资一般是以机器设备、原料、零部件、货物、建筑物和厂房等作为出资。第三,知识产权。所谓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对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传统的、专利权和著作权。第四, 土地使用权。 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股东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后向公司出资而使公司取得土地使用权;另一种是公司向所在地的县市级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审查批准后,通过订阅合同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公司依照规定缴纳场地使用费。前者为股东的出资方式,但必须依法履行有关手续。第五,劳务和信用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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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想请教一下股东优先购买权有行使期限吗 1、股权作为民事财产权利,可以成为强制执行的标的。人民法院通过法定强制执行程序强行转让负债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天不行使优先购买权,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一、有限责任公司中,法律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有哪些 就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权转让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两种1、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2、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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