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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有外观专利如何判定侵权

来源:法否网 2025-02-27 07:43:09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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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都有外观专利如何判定侵权
双方都有外观专利如何判定侵权

一、外观设计专利诉讼如何判定侵权?

1、外观专利侵权判定原则及方法一般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的,其中全面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一个最基本原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条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方法"

一、专利侵权行为有哪些

1、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3、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

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

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

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7、冒充专利的行为。

二、专利侵权行为的判定
判断侵权与否的依据就是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即发明创造专利权的法律效力范围。就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而言,其效力范围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技术特征,主要以权力要求书的为准,同时可以参照附图及说明书的;就外观设计专利权而言,其效力范围就是专利权所保护的新设计,主要以表示在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1、相同侵权的判定
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可判为相同侵权。

2、等同侵权的判定
当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的某一个或几个技术特征,与专利保护范围内的相应技术特征有所不同时,需要进行是否等同侵权的判定,即判断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与专利技术中的有关技术特征之间是否等价或等同。其主要侵权形式有以下几种

1、等价替换。即以基本相同的方式或手段(等价手段)替换属于专利保护的部分必要技术特征,完成相同的功能,产生实质上相同的效果,构成侵权。

2、省略权利要求中的个别技术特征。被指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缺少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某个技术特征时,就要进一步分析该被省略的技术特征,在权利要求中是否为必要技术特征。如果省略的是必要技术特征,则不构成侵权;省略的是非必要技术特征,则构成侵权。

3、增加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第三者为了逃避侵权责任,在原专利技术的基础上增加一个或几个无足轻重的技术特征。 专利法的规定,只要被控侵权的产品或方法中包含了全部原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就构成了侵权。

3、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
专利法规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是以表示在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造型、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应以其保护范围为准。

4、由于实用新型专利权是未经实质审查就授权的,因此在判定实用新型专利侵权时,必须注意下面两个问题

1、同一发明创造被重复授权
由于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因此有可能发生多个专利权人拥有一项申请相同的专利权的情况,即所谓重复授权。我国专利法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因此,当多个拥有相同专利权人之间发生侵权纠纷时,应当首先专利法的先申请原则,通过无效宣告程序,由专利复审委员会解决重复授权问题,然后再恢复侵权诉讼。

2、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过宽
由于实用新型的授权没有经过实质审查,有可能被授权的权利要求书要求的保护范围过宽。在这种情况下,被控侵权方应当通过无效宣告程序,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重新划定专利的保护范围。
相关法律的规定,专利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了上述的七种行为,同时在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判定的时候,需要注意,此时要区分不同的专利类型进行判定。

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法律处理情况

律师解答
外观专利侵权不是特别严重,但需要承担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六十五条
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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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专利法》 第六十五条
[1]《专利法》 第六十五条

四、发明专利侵权判定的基本原则和要素

1、折衷原则,对于发明专利来讲,如果要进行大范围的公开,必须要遵守公开权利要求书,因为在公开权利要求书当中,对专利权保护的范围有具体的规定。其二还有多余指定原则,什么是多余指定原则呢?其主要讲的是发明专利有关辅保护范围除外,主要针对发发明专利核心部分进行相应核实侵权。

2、等同原则,等同原则讲的是专利技术有一样是相同的或者是其中包含类似的专利技术侵权项;这也是发明专利核实是否侵权的重要表现之一;还有相同原则,指的是专利技术完全一致的情况下,产生的专利侵权;

3、禁止反悔原则,发明专利禁止反悔原则重点是侵权什么问题,侵权人就需要回应什么问题,而不是一味的反悔,没有或者是指向不一致的解释;有关发明专利侵权的问题还是需要给专门的专利代理机构办理,个人办理可能专业度不够或者对知识产权法规知识一片空白。

五、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中,法院是否有权判定产品侵犯其专利权?

你的观点是错误的,法院的做法是无问题的,问题的关键是出在被告身上,既然被告的专利在原告专利之后,如果想赢的诉讼,只有通过两个途径,一是立即去专利局申请宣告原告专利无效,并同时要求法院中止审理案件,也就是说,申请宣告另一方专利无效,是对被告最有利的途径。在原告专利有效的情况下,去法院进行诉讼,对被告是非常不利的。二是向法院证明,你的产品无侵犯另一方的专利,也就是说,你的产品和另一方的专利是分别的。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的产品和原告的专利是分别的,而又无去申请宣告另一方专利无效,法院的裁判就无任何问题了。因此,建议,如果碰到专利侵权案件,最好的途径就是去专利局申请宣告专利无效。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你的产品和另一方的专利存在根本差别,或者你的产品就是利用现有技术制造出来的,直接在法院进行诉讼也能够。但在无确信自己的产品是利用现有技术或者和另一方专利存在根本差别时,最好的方法就是去专利局申请专利无效,并要求法院中止诉讼。

六、"判断专利侵权时看主权利要求限定吗?"

不论是主权项还是从属权项,都分别是一个具体的保护范围,其中主权项的保护范围是最宽的,而从属权项的保护范围则相对比较窄。在考察侵权时,如果被控侵权的产品或者方法完全覆盖了哪个权项的全部技术特征,那么就侵犯了那个权项的专利权。因此如果被控侵权产品在主权项的范围内,就侵犯了主权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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