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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怎么鉴定鉴定注意事项详情医疗纠纷鉴定注

来源:法否网 2025-08-07 15:21:50 1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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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怎么鉴定鉴定注意事项详情医疗纠纷鉴定注
医疗事故怎么鉴定鉴定注意事项详情医疗纠纷鉴定注

一、"新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本"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书范例申请人刘________,男,

56岁,工人,现住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_____街______号。系死者刘的父亲。死者刘________,女,22岁,工人,生前住址同申请人。被申请人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区卫生院。法定代表人孙_______,院长。请求事项请______市卫生局医疗事务技术鉴定委员会为死者刘______的死亡原因和______市______区卫生院的抢救情况作出鉴定结论。事实和理由我女儿刘_______于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下午2时许服毒自杀,被家人发现时,虽然神志不清,但呼吸、心跳都正常。我们立即用车把刘_______送到附近的______区卫生院去紧急抢救。刘_______被送到卫生院以后,该院抢救室锁门,医护人员不知去向。经过四处打听才知道,抢救室的张大夫回家给孩子喂奶,护士宋_______去商店了。约半小时后,张大夫和宋护士被找到抢救室,这才开始洗肠等抢救活动。虽然经过半小时的抢救,终因错过了抢救的良好时机,刘______死在卫生院。我们要求区卫生院对此有个正确说法和妥善处理。该院的结论是刘_______服毒剂量大,即使及时抢救也不会有效果。该院的结论是刘________的死亡属正常死亡,不属医疗事故。为此,医患双方发生了争执。我们认为,医疗事故分技术事故和责任事故两种。卫生院的抢救室在正常工作时间锁门,医护人员离岗,是不是没有尽到责任既然认为刘_______没有抢救价值,卫生院为什么在耽误了半小时抢救时间之后还进行了半小时的抢救对一个没有抢救价值的患者还要抢救,难道卫生院就想借机骗我们这笔抢救费吗我们向________市卫生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请对患者刘______的抢救经过作出鉴定结论。_______省_______市卫生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人刘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附证据3份。

二、"如何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方法"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在医疗事故中也需要进行司法鉴定,那么医疗事故司法鉴定规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如何进行司法鉴定?

三、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程序、认定标准

【问题解析】
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的流程如下

1、提出医疗事故争议;

2、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接到医疗事故鉴定书后,鉴定,双方可以自行协商赔偿,也可以申请卫生局调解、或者申请由法院判赔;

4、任何纠纷解决后,各医疗单位必须在7日内将处理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卫生局。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以上是对这个问题的解答。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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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四、"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程序概述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特点与要求"

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医疗纠纷鉴定

1.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2.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3.需要补充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应当对委托人请求的事项进行审查,不属的情形,社会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向委托人说明情况,并退回委托书。

4.对鉴定结论有异议需进行复核鉴定的,其他资质较高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复核鉴定。

5.司法鉴定人完成社会专业司法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司法鉴定文书。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司法解释第八十四条
对鉴定意见应当着重审查以下
(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是否具有法定资质;
(二)鉴定人是否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
(三)检材的来源、取得、保管、送检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与相关提取笔录、扣押物品清单等记载的是否相符,检材是否充足、可靠;
(四)鉴定意见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是否注明提起鉴定的事由、鉴定委托人、鉴定机构、鉴定要求、鉴定过程、鉴定方法、鉴定日期等相关,是否由鉴定机构加盖司法鉴定专用章并由鉴定人签名、盖章;
(五)鉴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
(六)鉴定的过程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专业的规范要求;
(七)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八)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
(九)鉴定意见与勘验、检查笔录及相关照片等其他证据是否矛盾;
(十)鉴定意见是否依法及时告知相关人员,当事人对鉴定意见有无异议。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2]《民法典》 第八十四条

五、司法鉴定的一般步骤和要求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六、"医疗纠纷中的医学会鉴定是否只能鉴定医疗过错?"

建议申请医学会鉴定,确认是否医疗事故才能索赔,如果有证据证明医方有过错,可直接以医疗过错赔偿起诉医院。本人办理医疗事故案较多,有丰富经验,

七、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双方协商解决需进行技术鉴定,是否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有的时候医疗机构有跟当事进行协商的意思,但是,双方对于患者人身的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构成几级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在患者人身的损害中负有多大的责任,患者现在的人身损害跟患者原有疾病之间的关系有多大存在很大的分歧,这时候,就需要双方共同委托医疗鉴定机构来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然后,双方医疗鉴定的来协商赔偿的数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二十条

八、医疗事故鉴定叔叔在医院做手术,遭遇医疗事故纠纷,可申请鉴定吗?

因医疗事故出现纠纷的,可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争议的再次鉴定工作。 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以下简称医学会)可以设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组织和日常工作。 待鉴定结论出来后,可联系专业律师判断如何诉讼。也可考虑先提起相关诉讼,后由法院委托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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