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治安管理 >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滥用权力罪的立案程序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滥用权力罪的立案程序

来源:法否网 2025-01-08 03:23:01 15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滥用权力罪的立案程序
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滥用权力罪的立案程序

一、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滥用职权制罪立案程序

关于“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滥用职权罪的立案程序”的相关解答如下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如您情况比较复杂,听律网网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你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

二、滥用职权立案标准和滥用职权的立案程序

关于“滥用职权最新立案标准,滥用职权的立案程序”的相关解答如下要说滥用职权立案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本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听律网网相关律师,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三、滥用职权罪如何判决,滥用职权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您好,关于“滥用职权罪怎么判,滥用职权案件立案标准”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您好,滥用职权的行为,必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时,才构成犯罪。所谓重大损失,是指给国家和人民造成的重大物质性损失和非物质性损失。物质性损失一般是指人身伤亡和公私财物的重大损失,是确认滥用职权犯罪行为的重要依据;非物质性损失是指严重损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声誉等。认定是否重大损失,应司法实践和有关规定,对所造成的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损失的实际情况,并按直接责任人员的职权范围全面分析,以确定应承担责任的大小。希望以上的解释对您的滥用职权罪怎么判的问题有帮助。

四、滥用职权罪量刑标准,滥用职权犯罪行为构成要件

目前的这个滥用职权罪构成要件,具体来说由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机关的某项具体工作遭到破坏,给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造成严重损害,从而危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滥用职权罪侵犯的对象可以是公共财产或者公民的人身及其财产。 滥用职权罪的客观要件 滥用职权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滥用职权,是指不法行使职务上的权限的行为,即就形式上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职务权限的事项,以不当目的或者以不法方法,实施违反职务行为宗旨的活动。更多相关知识请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做进一步的解答和分析。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证据不足刑事案件如何处理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无证房屋买卖可以公证吗公证
打架后皮外伤派出所不处理怎么办?
我国规定交通肇事逃跑的行为处罚是怎样的
在我国恋爱期间赠送的财物分手时需要归还吗恋爱期间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滥用职权罪立案标准滥用权力罪的立案程序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