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法律知识 > 损害赔偿 > 其他侵权 >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和法律规定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和法律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8-06 22:59:44 10 人看过
立即咨询 咨询助手 当前在线

建议继续咨询我并更详细描述自身情况,以获得更多律师解答,24小时在线。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和法律规定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和法律规定

一、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法律释义和适用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区别是包括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以及当事人承担的责任标准不同。需要注意的是,在我国的侵权责任得划分的规定中,其实我国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只包括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两种。

二、"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和法律规定"

在双方都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都有违反合同的行为,那么双方当事人都需要承担各自应负的民事责任。但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的因素,从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那么需要免除责任,证明违约人是没有过错的。

三、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责任原则、推定主义和责任原则的演化和发展

赡养费的计算。 首先计算子女家庭的人均月收入, 子女人均月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 视为该子女无力向父母提供赡养费。子女家庭人均月收入高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时,超出部分,二个子女以内的按50 %计算赡养费;三个子女以上的按40%计算赡养费。应付的赡养费除以被赡养人数得出付给每个被赡养人的赡养费。 二、抚养费的计算。经法律程序夫妻离异,不与未成年或不能独力生活的子女一起生活的,应负担子女的抚养费。只有一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30%给付,有多个子女时抚养费按其总收入的20%给付。 三、赡养费、抚养费的给付。实际给付额高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实际给付额计算;实际给付额低于上述计算标准的,按上述计算标准计算。以上就是关于 子女赡养费计算怎么算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四、过错责任和过错推定责任之间的异同

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有影响.

3、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以也就无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我们需要注意,过错推定原则并不是一种归责原则,这应该是过错责任的适用方式。行为人如果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对侵权事件的发生不存在过错的话,则就不能免除其责任。换言之,此时采取的是举证责任倒置,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五、重大误解是否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视情况而定。如果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负缔约过失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2、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条

七、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

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通常情况下是作为一种判断标准,当为了判断某位加害人在案件中有无过错的情况时,通常拿这两种判断标准进行衡量,这两种原则在某些情况下十分相似,但在另一些情况下却也有区别。

1、过错推定原则可以说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态,但其两者任然存在这一些区别比如在过错责任原则中,受害人需要承担向法院举证的责任,因为过错责任原则采用的是一种类似于“谁主张则谁举证”的原则,而到了过错推定原则上,情况却反了过来,受害人举证的责任消失了,而加害人只需要向法院证明自己在事实行为中没有犯过错便可逃过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2、首先过错也叫过失,因此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通常情况下,当行为人在主观上犯了某些过错,为了确定该过错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这时便用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判断。在过错责任原则之中规定,行为人仅仅在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理,如若行为人没有过错,那么便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3、在我国《民法通则》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中有这样的规定当我国公民或者法人有侵犯国家的、集体的利益时,或者是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时,就算该公民或者法人是因为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过错推定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相似,因此也可以叫做过失推定原则。对于过失推定原则我们可以理解为在法院侵权行为进行判定时,受害人通过其诉讼,能够证明在损害事实发生时加害人存在过错,这里跳过了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而从客观事实说话;而对于加害人,如果无法在法院上证明损害事实中自己并不存在过错,那么法院就会损害事实判定加害人在该损害事实发生时存在过错,因此该加害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八、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的区别

过错推定责任是过错责任的一种特殊形态 但二者仍然有以下不同之处:

1、二者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不同。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因此受害人需就其主张负举证责任.在过错推定责任中,举证责任发生了倒置,受害人无需就行为人的过错负举证责任,被告只有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抗辩事由才可以免责.

2、过错的轻重对责任的影响不同。过错责任原则将过错区分为不同的程度,据此确定行为人责任的大小与轻重在过错推定的情况下,由于行为人的过错是被推定的,过错本身具有一定的或然性,因而难以确定过错的程度.所以在过错推定责任中,过错程度对责任的大小及轻重没 有影响.

3、过错责任严格区分受害人的过错与行为人的过错,在混合过错中当事人双方的过错程度确定双方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由于在过错推定责任中难以确定行为人的过错程度,所以也就无法对行为人与受害人双方的过错程度进行比较.在适用过错推定的特殊侵权行为中,即使能够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也不能因此而免除行为人的责任,除非损害完全是由受害人的故意引起的。以上就是听律网小编就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的关系是什么以及二者有什么区别这两个问题为您做出的解答。受害者在判断加害人有无过错时应过错责任原则与过错推定这二者的区别和二者的侧重点加以选择,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九、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有什么区别?

1、过错推定原则可以说是过错责任原则的一种特殊形态,但其两者任然存在这一些区别比如在过错责任原则中,受害人需要承担向法院举证的责任,因为过错责任原则采用的是一种类似于“谁主张则谁举证”的原则,而到了过错推定原则上,情况却反了过来,受害人举证的责任消失了,而加害人只需要向法院证明自己在事实行为中没有犯过错便可逃过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2、首先过错也叫过失,因此过错责任原则也叫过失责任原则,通常情况下,当行为人在主观上犯了某些过错,为了确定该过错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这时便用过错责任原则进行判断。在过错责任原则之中规定,行为人仅仅在有过错时才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理,如若行为人没有过错,那么便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3、当我国公民或者法人有侵犯国家的、集体的利益时,或者是侵犯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时,就算该公民或者法人是因为过失,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4、过错推定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相似,因此也可以叫做过失推定原则。对于过失推定原则我们可以理解为在法院侵权行为进行判定时,受害人通过其诉讼,能够证明在损害事实发生时加害人存在过错,这里跳过了加害人的主观过错,而从客观事实说话;而对于加害人,如果无法在法院上证明损害事实中自己并不存在过错,那么法院就会损害事实判定加害人在该损害事实发生时存在过错,因此该加害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处理不同的民事侵权案件,需要适用不同的方法,对于医疗纠纷,学校安全事故等,一般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来判断学校、医院是否是事故的责任方。而对于交通事故等,一般适用的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十、无过错责任原则在民法典中有哪些应用?

法律分析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叫无过失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行为人的活动及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而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损害他人民事权益,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民法典法律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哪些”相关。如果您的情况不太一样,还是建议寻求专业律师帮助,点击页面咨询按钮,可立即在线问律师。相关补充1《民法典》侵权责任过错原则是哪些侵权责任过错原则是原告必须证明被告有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对自己造成损害的事实、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只有同时证明以上四要件被告才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一般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相关补充2民法典规定给别人起外号要负哪些法律责任没有恶意给他人起外号一般来讲不需要负法律责任,对于恶意中伤他人而给他人取外号的构成了侵犯姓名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例如赔礼道歉。侵犯姓名权是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十一、过错责任原则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分析过错责任原则法律规定如下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原则条件下原告必须同时证明侵权行为、损害事实、侵权行为和损害事实间有因果关系、侵权人主观上有过错即故意或过失,否则侵权人不构成侵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过错责任原则法律怎么进行规定的”相关。问题没有解决,您可以点击咨询链接发布问题,选择一对一咨询服务,我们将安排专业律师为您定制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民法典》对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是什么《民法典》对过错责任原则的规定是过错责任多为侵权责任,谁主张,谁举证,一旦受害人无法向法院提供符合上述要件的具体证据,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过错责任也叫过失责任原则,它是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相关补充2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怎样认定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认定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过错责任原则一般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基本条件的认定责任的准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没有过错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律规定,应由与造成损害原因有关的人承担民事责任的确认责任的准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十二、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负责原则的区别

热门城市三亚律师 西安律师 柳州律师 西宁律师 赤城县律师 防城港律师 太原律师 双桥区律师 贺州律师 南宁律师法律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指不管行为人主观上是否有过错,都是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的。而实践中很多人分不清楚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今天,听律网小编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别有哪些。(一)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见前文),至于因何发生这种损害行为“则是现代社会必要经济活动,实无不法性可言”.因此,它不能起到预防不法行为之作用,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二)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由于无过错责任的基本思想是对不幸损害的合理分配,因此在侵权领域中,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三)从免责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归责方法。(四)从司法审判实践的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故法官对此责任的适用缺乏弹性和适应性,而过错推定给法官在认定加害人举证反驳,提出免责事由单方面的认定有了一定的裁量权,有利于法律原则和实践相结合不断变化发展,这也归根于两者的性质,一个以分配损失为必要,一个仍然以过错补偿为原则。(五)受害人的过失能否成为两种责任的免事由;不可抗力能否成为两者的免责事由。两方面的区别非常精辟的反映两者在具体适用过程的差别。当然从社会发展的情况来看,两种责任完全可以合并存在,相互补充。以上便是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区别的具体,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了解清楚这二者的界限后,我们才能更好的来使用,判断责任是怎样的承担的。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听律网的在线律师。
声明:该作品是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所整合的内容。不代表任何平台立场,如若内容侵权或错误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延伸阅读:
低保卡能办理信用卡吗办理低保会取消申请吗
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区别
英雄烈士保护法保护的是烈士的尊严
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好心施惠的施惠人发生意外受损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过错责任原则和过错推定原则的区别和法律规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 好心施惠的施惠人发生意外受损

    2025-09-033 人看过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低保卡能办理信用卡吗办理低保会取消申请吗

    2025-09-024 人看过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居委会和街道办事处的区别

    2025-09-0110 人看过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英雄烈士保护法保护的是烈士的尊严

    2025-08-313 人看过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消防责任事故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2025-08-277 人看过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 侵权的对象是有很多的,因为具体情况行为的情况不同,当事人采取措施的时候就要有针对性,千万不可一概论之,这样可能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