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处理
合并一般不须经清算程序。企业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企业或者新设的企业承继。企业依法合并后,有关税务事项按以下规定处理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设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新设企业为纳税人。合并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新设企业承继。
二、资产计价的税务处理
企业合并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合并面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合并前企业资产的帐面历史成本计价,并在剩余折旧期内按该资产的净值计提折旧。凡合并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帐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多计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减免税优惠的处理
1、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都不是新办企业,不应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2、合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且已享受期满的,合并后的企业不再享受优惠。
3、合并前合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一致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合并后的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
4、合并前各企业庞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税收法规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合并后不符合减免税优惠的,照章纳税。
二、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处理
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的处理1、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依照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分别以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的企业已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应以存续企业为纳税人,被吸收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存续企业承继。
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合并后,新设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以新设企业为纳税人。合并前企业的未了税务事宜,应由新设企业承继。
二、资产计价的税务处理
企业合并后的各项资产,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不能以企业为实现合并面对有关资产等进行评估的价值计价并计提折旧,应按合并前企业资产的帐面历史成本计价,并在剩余折旧期内按该资产的净值计提折旧。凡合并后的企业在会计损益核算中,按评估价调整了有关资产帐面价值并据此计提折旧的,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调整,多计部分不得在税前扣除。
三、减免税优惠的处理
1、企业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合并,都不是新办企业,不应享受新办企业的税收优惠照顾。
2、合并前各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且已享受期满的,合并后的企业不再享受优惠。
3、合并前合企业应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一致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合并后的企业可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
4、合并前各企业庞享受的定期减免税优惠,未享受期满的,且剩余期限不一致的,应分别计算相应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按税收法规规定继续享受优惠至期满,合并后不符合减免税优惠的,照章纳税。
四、亏损弥补的处理
1、企业以吸收合并方式改组,被吸收的企业和存续企业符合纳税人条件的,应分别进行亏损弥补。合并前尚未弥补的亏损,分别用其以后年度的经营所得弥补,但被吸收的企业不得用存续企业的所得进行亏损弥补,存续企业也不得用被吸收企业的所得进行亏损弥补。
2、企业以新设合并方式以及以吸收合并方式合并,且被吸收企业按规定不具备独立纳税人资格的,各企业合并前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可在税收法规规定的弥补期限的剩余期限内,由合并后的企业逐年延续弥补。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的合并,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三、公司合并税收处理如何进行税务筹划
一、合并企业涉及的税种1、一般税务处理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公允价值确定;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2、特殊税务处理
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股权支付对应部分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二、被合并企业涉及的税种
(一)增值税
1、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2、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债务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三)土地增值税
在企业兼并中,对被兼并企业将房地产转让到兼并企业中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四)所得税
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三、被合并企业股东涉及的税种——所得税
1、一般税务处理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2、特殊税务处理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四、子公司合并所得税可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
1.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2.被合并企业及其股东都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
3.被合并企业的亏损不得在合并企业结转弥补。
关于企业合并,财税59号文件规定,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以下规定处理
1.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3.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4.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4号)规定同一控制,是指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能够对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实施最终控制权的相同多方,是指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对参与合并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拥有决定控制权的投资者群体。在企业合并前,参与合并各方受最终控制方的控制在12个月以上,企业合并后所形成的主体在最终控制方的控制时间也应达到连续12个月。
很明显,该企业集团下属两家子公司的合并,为同一控制下的合并,不用支付对价,可以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所以,合并后存在的A公司接受被合并的B公司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不按清算处理,不用计算清算收益,B公司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A公司承继。
五、公司偷税漏税对财务经理需要如何处理?
需要公司偷税漏税的目的来确定,一般的偷税漏税公司法人代表会受到处罚,财务不会受到处罚,如果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那么法人代表和财务会受到处罚。公司偷税漏税的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六、"税务违法公司未申报如何处理"
除了按《征管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给与处罚外,税务机关还会责令其补缴这三年的税款,并按《征管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对其未申报行为给与处罚(五倍以下50%以上)。听律网引用法规
[1]《征管法》 第六十条
[1]《征管法》 第六十四条
七、"手写申请税务登记需要填写什么表格?"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书是申请人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时递交的,惹起税务行政复议流程发生的申请文件。申请复议应注意法律法规限定的要求,如果不具有这些要求,复议申请就不被受理,那么国税局行政复议上级应该怎样申请,申请人应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做法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商投资公司、外国公司和其他组织。包括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纳税保证人及其他税务争议当事人。有权申请复议的公民丧命的,其近亲属能够申请复议;有权申请的公民是无做法本领人或者限制做法本领人,其法定代理人能够代理申请复议。有权申请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发生合并、分立或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申请复议。第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做法不服申请复议的,该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对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做法不服申请复议的,主管该扣缴义务人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对税务机关的派出组织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做法不服申请复议的,该派出组织是被申清人。作出具体行政做法的税务机关被撤销合并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对法律、法规限定需要上级税务机关准许的具体行政做法不服申请复议的,最初报请准许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第三,隶属限定的申请复议范围。一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做法,包括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审批减免税和出口退税,税务机关委托扣缴义务人作出的代扣代缴税款做法。二是税务机关作出的责令纳税人提交纳税保证金或提供纳税保证做法。三是税务机关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暂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四是税务机关作出的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出境做法。五是税务机关作出的强制执行措施,包括书面通知银行或其他金融组织扣缴税款;拍卖所扣押、查封的商品、货物或其他财产以抵缴税款。六是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做法,包括罚金;销毁违法印制的发票,没收违法所得;对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违法提供银行帐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法,导致未缴、少缴或者欺骗国家出口退税款,没收其违法所得。七是税务机关拒却颁发税务登记证、发售发票或不予答复的做法。八是法律、法规限定税务机关受理复议的其他具体行政做法。
八、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同时交纳
个人所得税申请表中应予扣除的社会保险费是仅指个人交纳部份。公司交纳部分,是公司承受的,不计入个人的每月薪水里。所以不用扣除。个税计量器国的各项社会保险费指的是公司帮个代缴的部分,也就是工人个人应承受的保险钱数---工人个人交纳养老金部分、工人个人交纳医疗保险大病和门诊部分、工人个人交纳失业险部分及工人个人承受住房公积金。
九、装修合同未注明含税,需开具发票合法吗?税额由谁负责?
公司要开具增值税发票,首先要去税局申请发票,申请完成后,装好税盘就能够开票了1.纳税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资料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议领购发票申请,同时提供经办人身份证明、税务登记资料或者其他有关证明,以及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的印模。2.主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的领购发票申请及有关资料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上核准的发票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3.对不需要解决税务登记临时需要使用发票的纳税人,能够直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或者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即需要发票时,能够凭发生购销业务,提供接受服务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直接到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4.对税法限定应当交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在开具发票的同时征税。
十、公司经营过程中个人所得税漏税如何处理
《刑法》第201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占应缴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并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犯有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201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合并后的税务事项该怎么处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公司发生分立或合并以后,无论是继续存在的存续公司,还是合并以后的新设公司,都会发生业务职能的变更,都需要变更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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