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家工伤认定标准什么是国家工伤病险?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二、"工伤认定标准"/"国家工伤标准"
您好,关于“工伤认定标准,国家工伤认定标准,中国工伤认定标准”这个问题,我的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工伤认定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点击“咨询我”在线咨询,律师为您解决法律问题。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三、工伤鉴定标准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标准
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并定期复查伤残状况。《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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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四、"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标准"
1、工伤的伤残鉴定标准和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不一样2、交通事故的伤残鉴定标准更严格(例同样10级,工伤全身各部位骨折伤愈后无功能障碍即可,但交通事故中,以腿为例则要两腿高度差6CM才可)
3、赔偿额计算方式不一样,工伤的支付是个长期过程,一次性支付的数额很少,而交通事故是一次性赔偿,数额大但无延续性例外在上海的外来务工人员的,一般1-6级则工伤较高,
7-10级则交通事故的赔偿额高,因为这个工伤也是一次性支付,梢有可比性,以上回答是对工伤交通事故认定标准和交通事故的区别,望采纳。
五、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六、"工伤认定标准知识"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认定标准,怎样认定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标准知识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工伤认定标准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七、张家港工伤认定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如经劳动能力鉴定为10级伤残的,可享受如下工伤待遇1.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2.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
3.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
4.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由工伤职工所在地标准发放;
5.工伤赔偿1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级工伤为7个月本人工资。2如果选择辞职不干了的话,在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同时,还可以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的金额由工伤职工所在地制定,地区不同,赔偿额度也不同,可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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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八、常州市工伤认定标准是什么-工伤鉴定的标准是什么?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工伤认定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认定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③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④职工初次治疗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3.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4.工伤认定作出决定;
5.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并送达。办理时间及地点办理地点常州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九、包工头工伤认定的标准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包工头农民工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八条
十、工伤认定的标准法律、法规、标准等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有关工伤认定范围规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二)醉酒导致伤亡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3]《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六条
十一、"常州市工伤认定标准具体讲解"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1、以下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3、职工符合以上规定,但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认定材料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②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③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④职工初次治疗的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办理流程1.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3.工伤认定调查核实;
4.工伤认定作出决定;
5.制作工伤认定决定书并送达。办理时间及地点办理地点常州各区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限60个工作日
十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我国2011年1月1日实行的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一般包括因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以下情形应当被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工伤认定标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二次工伤鉴定多少费用多少钱? 一般会200元至300元不等。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等。二、工伤鉴定要多少
一、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时间是多长时间 1、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2、若属于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3、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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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鉴定,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能鉴定伤残几级啊 工伤骨折构成10级,如有内固定的可评到9级。工伤的鉴定标准1、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
一、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工伤鉴定十级赔偿标准,工伤十级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交通、食宿费 四、康复治疗费五、辅助器具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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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舅舅去做工伤鉴定,做工伤认定需要多久时间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
一、九级伤残能赔多少钱,伤残鉴定能赔偿多少钱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伤残等级鉴定达到九级的,并没有明确赔偿数额,但具有以下赔偿标准一、医疗费以医院发票金额为准。其中社保支付百分之八十左右,单位支付百分之二十。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乘以100元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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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工伤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关于上述问题的解析如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伤残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伤残的等级,分为一级到十级伤残,但是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不同的对象不同事由导致的伤残适用不同的伤残鉴定标准。下面带大家看看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是怎样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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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伤事故等级怎么划分,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工伤事故等级是按照如下标准进行划分的工伤事故等级就是指劳动能力鉴定等级,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是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来对伤情进行鉴定的。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