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保全如何使用保险公司担保?
1、申请财产保全后,人民法院裁定保全的,怎样提供担保由申请人决定,但需要人民法院同意,一般是用货币担保,也可以用实物担保。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人民法院接受财产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作出裁定;需要提供担保的,应当在提供担保后五日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在五日内开始执行。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3、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责令申请保全人提供财产保全担保的,担保数额不超过请求保全数额的百分之三十;申请保全的财产系争议标的的,担保数额不超过争议标的价值的百分之三十。
利害关系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相当于请求保全数额的担保;情况特殊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处理。
财产保全期间,申请保全人提供的担保不足以赔偿可能给被保全人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其追加相应的担保;拒不追加的,可以裁定解除或者部分解除保全。
4、第六条申请保全人或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财产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出具担保书。担保书应当载明担保人、担保方式、担保范围、担保财产及其价值、担保责任承担等,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第三人为财产保全提供保证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保证书。保证书应当载明保证人、保证方式、保证范围、保证责任承担等,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对财产保全担保,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违反民法典、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应当责令申请保全人在指定期限内提供其他担保;逾期未提供的,裁定驳回申请。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百条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二、诉讼财产保全,你买保险了吗?
专业分析
现在法院起诉需要财产保全保全需要担保,自己没有担保的费用可以找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依法担保,解除你的后顾之忧
三、"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吗?"
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公司仅能在法定情形下解除保险合同1、投保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如实告知行为,且该行为已经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
4、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已经超过2年。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十五条,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
《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保险法》 第十五条
[1]《保险法》 第十六条
四、保险公司同意保单,投保人未交费,保险合同成立吗?
保险合同属于诺成合同,投保人是否交费并不影响合同成立。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1、投保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如实告知行为,且该行为已经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
2、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3、投保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
4、保险合同效力中止已经超过2年。
丈夫为妻子投保,后来双方离婚,此时保险合同是否会失效?
不会。按照法律和监管规定,只要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成立时具有保险利益即可。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被保险人因为身份关系变更而导致保险利益消失,并不影响保险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
五、"劳动合同上可以不交保险吗?保险公司可以不管吗?"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劳动合同上可以不交保险吗,保险公司可以不管吗”问题回复如下您好,针对您提问的公司签劳动合同不交保险可以吗,我的回答是不可以,具体请参考以下。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其补缴社保。《社会保险法》第二十条 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未依法代扣代缴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用人单位限期代缴,并自欠缴之日起向用人单位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用人单位不得要求职工承担滞纳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条
六、诉前财产保全保险公司是否可以提供担保?
诉前财产保全有保险公司做担保是可以的。需要注意的是,在当事人一方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向人民法院在诉讼之前申请财产保全的,此时也是有时间的限制的,如果是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之后,在一个月内没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会解除措施。
七、综合保险哪些情况下需要补缴综合保险费?在哪里可以申请报销综合保险?
建议询问社保中心。
八、人寿险与附加险的保险合同问题
安邦公司现在已经成为安邦保险集团,是我国比较大的多少个保险集团之一,既有财险,也有寿险,还有健康险、银行、公估、投资公司等子公司。
九、原单位保险与新单位保险衔接的问题
之前交纳的保险能与现单位交纳的保险衔接
十、财产保全是否应该参加分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全的财产可以参与分配。财产保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十一、单位给员工买社保是购买什么保险?
单位给员工买社保,一般是按照五险一金或三险一金来买,且二者是有区别的。一、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工资基数的21%,你自己缴纳工资基数的8%;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3~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
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工伤保险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
5%~
2%之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
8~
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各地情况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二)三险一金
1、养老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4%,企业缴纳工资基数的10%,个人缴费至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2、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2%,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9.
8%其0.
8%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个人每月缴纳3元,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个人生病时,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共同费用。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3、失业保险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0.
5%,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1.
5%。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可领取失业保险。
4、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工资基数的8%,单位缴纳工资基数的8%。个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户口迁出所在的市、县或者出境定居的;偿还购、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十二、"为啥有些公司交纳的养老保险只有收据,社保卡保险合同啥也无了?"
您好,签订劳动合同的,保险须由用人单位承受,具体情况建议来电询问或当面询问 如需法律帮助,能够直接联系本律师,本律师解决过大量的各种类型诉讼案件,有着丰富的法律实战经验,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共同财产保险保险怎么出?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婚前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子,贷款未还完结婚后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吗 1、婚前一方购买、产权证在婚后取得归个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个财产购买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并将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产权证在婚后取得的也归个人所有。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后以夫妻名义共同清偿贷款,房屋
一、婚后过户的房子夫妻共同财产吗,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婚后过户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该房产的性质决定。如果是过户后,登记了夫妻双方名字的,或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购买的,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是一方婚前获赠,婚后过户,并明确说明是赠送给一方的,则该房产属于一
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集团公司股东进行股权投资的,股权出资额如何分配 专业分析原则上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向股东分配利润,也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自行约定特殊的股东利润分配方式)分配利润,但后者须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能生效。(一)股东利润分配条件1、实体条件公司有实际可供分配
一、离婚后如果财产重新分配,诉讼时效是多久 离婚后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时效理由不同有所不同,具体如下一、如果是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则需要在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财产。二、如果是离婚后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双方都同意离婚,财产分割没有达成协议怎么办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
一、男方出轨,女方提出离婚会不分给财产吗 1.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与男方提出离婚一样,只要感情破裂就可以判决离婚,在财产分割也是一样的。2.主动提出或者起诉离婚,关键看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如果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可能最终后悔的是双方当事人;如果父亲感情确已破裂,无论是男女还是女方,均可以
一、在中国,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有哪些 1、男女平等原则。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均有对共同财产的使用、处分权利,在离婚时双方有平等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当然权利的平等并不意味着份额的平均。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同时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
一、欠款人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是否合法 欠款人假离婚转移财产的行为不合法。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一、转移财产不给付老人赡养费会判刑吗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2、 对于不赡养老人的,要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首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
一、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怎么办,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法律分析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的处理方式公司应当对财产作相应的分割,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因合并、分立而存续的公司,其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
一、一方精神病离婚时财产怎样分,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方患有精神病的,离婚之后可以与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协商分割财产,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是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二、请教一下女方有精神病能否离婚离婚后财产怎么分 女方有精神病能
一、老婆出轨离婚要钱,无家产,就一套贷款房子,财产怎么办 一、女方出轨离婚房产的分割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房产是双方的共同财产,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二、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三、法律规定一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的
一、没有公证房产证过户需要办什么手续,房产证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
一、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离婚能否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婚前买的房子,婚前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是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是不参与分割的。我国法律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
一、婚前财产能公证吗,婚前财产怎么公证 所谓婚前财产公证就是未婚夫妻或已婚夫妻对婚前的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并对这个约定办理公证,由公证处对双方的签约行为和协议是否真实合法进行审查,确保夫妻双方今后发生纠纷时,可以有效保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人有两种未婚夫妻只是其中之
一、婚后男方把女方的存款偷着取走花掉,离婚后女方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 1、需要,我国民法典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则负担必要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2、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
一、结婚前没有办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 前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自己有支配权,离婚时不得分割。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
一、离婚了,女方陪嫁的东西可以拿走吗 1、关于彩礼在双方分开时如何处理,我国法律已有明确的规定,但关于在离婚时,“嫁妆怎么处理”“离婚时嫁妆可以带走吗”这类的问题尚无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我们可以法律的相关规定,来认定嫁妆的性质,从而判断其归属。2、实践的总结来看,女方亲属陪送嫁
一、婚前男方首付买房户主为男方父亲名字,婚后属于共同财产吗 1、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买房,婚后部以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男方父母付首付的房产,房产登记下夫妻双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则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如果房产只登记男方个人名
一、离婚了按揭办房产证怎么办,法律规定是什么 需要双方协商处理。一般来说如果双方在离婚时针对按揭买房房产证分割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到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的财产分割问题。二、需不需要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 不需要公证即可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