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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有哪些相关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0-23 03:18:56 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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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有哪些相关规定
多次盗窃能否认定初犯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多次盗窃能否认定为初犯?

法律咨询解答
不能。

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的,无论盗窃的数额是多少,都应当予以立案。而初犯,也就是第一次实施盗窃行为的,是有数额要求的,即盗窃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1000元以上)才会予以立案。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三条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多次盗窃能否认定为初犯?

不能。

2年内盗窃3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的,无论盗窃的数额是多少,都应当予以立案。而初犯,也就是第一次实施盗窃行为的,是有数额要求的,即盗窃数额要达到较大标准(1000元以上)才会予以立案。

三、多次盗窃是如何认定的,法律有何规定?

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在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多次盗窃,通说认为是指三次以上盗窃,但不以每次盗窃都达到既遂为前提。
并且,多次盗窃不以行为人具有盗窃的惯常性为前提,即不要求客观上达到惯窃的程度,也不要求行为人具有惯窃的习癖。刑法修正案八中,明确规定多次盗窃的,不论数额多少,一律按照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追究行为人的盗窃罪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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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64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四、盗窃初犯是否可以取保候审?法律上有哪些标准?

【问题解析】
盗窃犯初犯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取保候审。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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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1]《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五、初犯多次盗窃的法律研究

【问题解析】
不一定,要符合条件,犯盗窃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适用缓刑

1、实施盗窃行为5次以下,盗窃数额累计不超过1万元,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的;

2、初犯、偶犯,盗窃数额不超过3万元,同时具有法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退赃并积极缴纳罚金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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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六、三次盗窃未遂可以被认定为多次盗窃罪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三次盗窃未遂不能认定为多次盗窃,盗窃三次,其中一次未遂属于多次盗窃。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盗窃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九、"盗窃十次被抓,第二次被抓是否算初犯"

再次甚至屡次作案不以“初犯”,犯罪的习僻尚未形成,不排除某些人因偶尔尝到甜头,例如一些顺手牵羊的盗窃案件的行为人。如果条件不具备,当然,再犯可能性相对较小,一旦这些条件丧失,再次实施的可能性也较小,而代之以所确认的“酌定从轻处罚的事实”,往往是利用了某些客观上的条件,存在一定的客观原因或条件,由于是第一次实施犯罪,相当于“机会犯”,这样的犯罪人之所以实施犯罪。偶犯是指偶然地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可改造性较大初犯是指初次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偶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判决依据,犯罪行为未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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