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一公司前员工报料,公司在其申请离职时强制收取4200“工装费” 否则不予办理手续。报料人称 2020年9月公司通知定做工装时,未告知工装费,两个月后通知离职员工缴费。 #公司回应离职被强收4200元工装费#称,此为公司规定,在定制工装时便有通知。相关负责人认为公司已经事先告知,向离职员工收取工装费的做法并无不妥。这件事大家怎么看?公司的这种行为合理吗?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师本领
不合法的无效规定。
张伟
规定不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