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子利用航班延误骗保3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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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0-04-22 14:51:44

近日,南京警方抓获一名利用航班延误实施保险诈骗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经查,李某自2015年,用亲戚朋友的身份信息,靠自己估摸成功的近900次飞机延误,累计骗取保险理赔金高达300多万元。 李某会被刑事拘留吗?会得到怎样法律责任?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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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点评(12)

师本领

师本领

回复于2020-06-13

该女子购买的机票都是真实的,她并没有为了获得赔偿而故意捏造的保险合同;她也没有故意采取不当手段促使飞机延误,进而骗取保险金。所以,她的行为本质上是对保险合同规则的利用,符合理赔逻辑,不是诈骗。

杨正中

杨正中

回复于2020-06-15

如果仅利用规则没有伪造单据骗钱,可能会构成民事欺诈而不是刑事诈骗

叶宏燕

叶宏燕

回复于2020-06-16

整个过程并不涉及伪造,获得赔偿也是概率事件,个人认为不存在诈骗

郭光翠

郭光翠

回复于2020-06-13

李某只是利用保险公司制定的规则,利用规定的漏洞赚到钱,航班延期也不是李某可以控制的,李某的行为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周小杰

周小杰

回复于2020-06-13

因为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中,很多事实也没未对外公布,案件情况也不明晰。无法做更多猜测和评价!

张扬智

张扬智

回复于2020-06-13

李某并没有虚构事实,只是利用了理赔规则的漏洞,并且天气也是不确定的,不符合保险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不应成立保险诈骗罪。

张伟

张伟

回复于2020-06-13

李某应该够不上诈骗罪,天气情况不可控,这个只是利用保险规则而已

李松

李松

回复于2020-06-13

如果仅从保险诈骗的构成要件和目前纰漏的事实来分析,不属于保险诈骗,只是利用保险规则的漏洞以及航空公司的理赔规则下的操作。但是是否构成合同诈骗或者扰乱金融秩序等其他罪名,这个有很大可能。最终被认定为无罪的可能性不大。

冯明伟

冯明伟

回复于2020-06-13

由公布的信息看延误是事实,也不是女子故意促成的,购买的机票也是真实的,何来诈骗之说

龚永青

龚永青

回复于2020-06-14

需要进一步了解案件相关事实

成长会

成长会

回复于2020-06-14

李某不是保险诈骗。只是利用漏洞理赔。依法不能追究责任

杨青松

杨青松

回复于2020-06-14

合理利用规则,不应该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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