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下午,上海松江城中派出所接到市民赵先生报警称,他驾车回家途经自家小区11号楼时,一个从天而降的酱料瓶砸碎了汽车天窗,人也险些受伤。高空抛物抓拍视频显示,玻璃瓶来自11楼某户居民,这个窗口已经不是第一次往外扔东西了。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警方随即对60多岁的黄某进行传唤。嫌疑人黄某平日里就比较懒惰,不愿意下楼丢垃圾,所以养成了高空抛物的陋习。这件事大家怎么看?高空抛物砸到人会有怎样的处罚?
张伟
高空抛物已经入刑,建议大家安全第一
张牡
高空抛物违反道德也违反刑法。
龚永青
高空抛物隐患巨大,依法追责
师本领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