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上海。主人带狗进入写字楼,狗被旋转门死死卡住,主人见状立即倒地痛哭,随后工作人员赶来怎么也取不出来。最终在狗主人的强烈要求下,工作人员拿来工具把玻璃砸碎将狗救出。23日,物业工作人员称,该写字楼是不允许带宠物进来的,而且该女子也没有牵狗绳。将狗解救出来后,狗主人暂时还未提到赔偿问题。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张伟
公共场所宠物狗要管理好
刘伟伟
赔偿
张扬智
狗的主人自身有过错,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周小杰
女子违反宠物管理规定,对结果发生有过错,写字楼不应承担责任。
尹海峰
师本领
为了解救狗主人的小狗,砸坏玻璃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但是财产的损害是由于狗主人的过错造成的,狗主人依法应当进行赔偿。狗主不要解决了麻烦而把其他麻烦抛之脑后,过河拆桥,否则不配养狗。
龚永青
可以要求狗主人赔偿
徐霞
对这种违反规定养宠物者,不应当迁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