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邯郸一男子索某觉得小区柳絮太多,就用打火机焚烧这些柳絮,结果柳絮迅速燃烧,将旁边的两个车辆和一单元房引燃并发生爆炸。导致车辆报废,多间单元房受损。索某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欢迎各位律师发表自己的观点!
师本领
男子点燃柳絮的行为虽然是故意的,但在主观心态上男子对火灾的危害结果既不希望也不放任其发生,是一种过失行为。所以根据刑法“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男子点燃柳絮的行为造成车辆、房屋烧毁的严重后果,其构成失火罪,可能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成长会
失火罪
张伟
过失引起火灾造成损失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张牡
男子这种行为是过失引起的财产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李松
这个行为已经构成失火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赔偿。
薛立辉
张扬智
该男子的行为构成失火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和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郭光翠
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并造成经济损失,其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龚永青
构成失火罪
杨青松
该行为涉嫌失火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及赔偿
郭凯
当事人行为已经涉嫌失火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及相应的民事责任
周小杰
可能涉嫌失火罪,并将面临赔偿车子及房屋损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