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16时30分许,江西九江濂溪区宏达路一汽配城附近一男孩被狗咬伤。事发过程被一路过车辆行车记录仪拍下,视频显示,男孩被狗拽倒在地,多名路人拿扫把棍子驱赶狗。约30秒后,狗被牵离男孩。目击者称,男孩大腿受伤,有两处约硬币大小的窟窿,肉都没了。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张伟
饲养危险动物需要谨慎,造成他人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尹海峰
动物的主人要承担责任
龚永青
动物主人承担责任
周小杰
狗主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李金杏
动物的主人应该对孩子的受伤承担责任
伊力亚斯·库尔班
动物的主人应该承担侵权责任
徐霞
狗的主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并且要受到行政处罚。
师本领
动物的管理者和所有者承担全额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