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日,云南曲靖,一陌生女子主动添加王先生微信,加上好友后,对方开口便向他借钱,王先生表示拒绝,女子又发来定位约他去玩。王先生按定位找到出租房,进门后发现眼前这位竟是去年抢劫过他手机的女子。女子挥舞着大棒,逼迫王先生将卡内全部现金100元转给她。王先生事后越想越气,于是报警。
目前,涉嫌抢劫的女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女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如何看待男子两年内被同一女子抢劫两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