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王老太租了广州一处公有住房,并承担每月租金。期间,儿子一家三口也共同居住在该房屋。王老太成,自己平时辛苦帮忙带孙子,却屡遭儿媳不停打骂。2021年1月,王老太迫于无奈,搬了出去,并另租了一处房屋。想到儿子儿媳明明有住房,却侵占在她租的房屋,4月,王老太一怒之下,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房屋,支付房屋使用费并赔偿损失。
法院会支持王老太的请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