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2日,北京丰台警方在一个小区的居民楼内,查获了一只和尚鹦鹉。柴某,40多岁,2020年10月,她花了1500元从网上买了这只和尚鹦鹉。
和尚鹦鹉,原产于南美洲,分布在巴西、巴拉圭、乌拉圭和玻利维亚等国家,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柴某说,她是第一次买鹦鹉。买鹦鹉的初衷,是为了陪伴自己生病的父亲。今年年初,外地警方在查处一起非法收购、出售濒危野生动物案时,柴某作为购买人,被警方传唤到案。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张伟
不是用于贩卖营利,处罚较轻
师本领
行政处罚足以。根本没必要上纲上线追究刑事责任。
丁志忠
构成刑事犯罪
王蓉
构成犯罪,不知情情节不严重
张扬智
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这是违法的
徐霞
购买犯罪物品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因此在选择物品时一定擦亮眼睛。
龚永青
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