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此前爱美的王女士(化名)想要做个隆鼻手术,但3万元的医疗费对她来说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于是,在美容诊所工作人员的建议下,她通过一家网贷公司签订了《分期支付协议》,医疗费分12期支付,此外需手续费3600元,如果逾期,则应自约定还款日起每日按照原定服务价格的万分之五支付“风险管理费”,并按逾期次数再支付欠付款项5%的“风险管理费”。
然而,王女士因对术后的效果不满意。所以,贷款之后,她仅在2018年还了一期贷款,此后就开始拖欠。随后,王女士为此被起诉至思明区法院。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