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快点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孩子父亲长期酗酒,对孩子不负责任,孩子身体出现问题,不积极治疗,孩子心理出现问题,打骂孩子,孩子表示不愿回到父亲家,威胁我说不让他好过谁也别好过,已经起诉一次了,关键现在孩子现在六岁,可以尊重孩子的选择嘛

2021-07-14 婚姻家庭 用户: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

律师回复

1条回答
韩召国

韩召国 律师 回复于2021-07-1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孩子目前年龄太小,现在离婚不能听取孩子意见,但是在孩子10周岁以前原则上由母亲抚养。需要律师可以联系我。

其他类似问题

听律法务团队

你好,具体责任由交警根据事故发生时天气路况以及双方车辆行驶路线,速度,相撞部位,有无其他违法情形来综合判定。建议由专业的交警部门进行划分。交通事故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通部门接到电话及时到现场勘查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人同意进行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调解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人在法定时效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4、向人民法院起诉。委托律师或者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一般在事故发生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方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听律法务团队

你好,建议搜集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听律法务团队

你好,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不收费,不用律师),通过劳动仲裁下达的裁决书,向单位索赔,如果还不赔,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听律法务团队

你好,无故辞退员工,在《劳动法》上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具体的经济补偿标准和计算的方式是:按照劳动者在单位的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工作年限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月工资标准的计算方式是:以劳动关系解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基数。另外需注意的是,月工资标准也不能无限提高,也是有最高限额的。具体是:如果员工月工资标准,高于当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月工资标准就按三倍计算。

听律法务团队

你好,欠钱不还,起诉是最公平公正维护权益的途径。1、对于到期欠债不还的,最好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有借条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三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三年内就可以。2、如果胜诉之后,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4、作为被执行人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拉入黑名单,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5、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咨询分类

婚姻家庭优秀律师推荐

叶宏燕 专职律师 咨询
当月咨询: 3167人
黄平 专职律师 咨询
当月咨询: 0人
赵龙义 专职律师 咨询
当月咨询: 166人
杨威 专职律师 咨询
当月咨询: 955人
胡廷佳 专职律师 咨询
当月咨询: 6人
文凯 专职律师 咨询
当月咨询: 5人
师本领 专职律师 咨询
当月咨询: 13049人
孙喜春 专职律师 咨询
当月咨询: 0人
梁万龙 专职律师 咨询
当月咨询: 0人
周文革 专职律师 咨询
当月咨询: 3人
法否小程序 微信扫码
法否法律咨询 随时在线咨询
法否律师号 扫码入驻律师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丨豫ICP备19038413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豫B2-20200484)河南律聊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法否网法律咨询 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路30号二楼西229室 QQ:2706019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