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保障工程质量与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适用本办法。 交通运输、水利等专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水利等主管部门可以参照...
2015-07-20发布
1970-01-01实施
一、《北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办法》(1996年5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5号令公布) 二、《北京市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管理办法》(1986年6月1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82号文件公布,根据2007年11月23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00号令修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07-20发布
1970-01-01实施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加工电器电子产品和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分类、拆解、循环利用、安全处置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实行多渠道回收和集中处理制度,回收处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保障公众健康的要求。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基础设施...
2015-07-20发布
1970-01-01实施
将第二十四条第三款修改为:“因见义勇为牺牲被评定为烈士的人员子女,高考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给予照顾。”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15-07-20发布
1970-01-01实施
一、合肥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1号) 二、合肥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14号) 三、合肥市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16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015-07-20发布
1970-01-01实施
第一条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
2015-07-20发布
1970-01-01实施
一、第六条第五款修改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商、地税、国土、规划、城市管理、民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房屋租赁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第七条第二款中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商、地税、卫生、城市管理”修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卫生和计划生育、工商、地税、城市管理”。 三、第十七条第一款中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主管部门”修...
2015-07-20发布
1970-01-01实施
第一条 为了保证及时有效地组织和实施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和《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民用运力国防动员及其相关活动。 本办法所称民用运力国防动员,是指在战时及平时特殊情况下,根据国防动员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对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
2015-07-20发布
1970-01-01实施
第一条为加强雷电灾害防御,避免、减轻雷电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与防雷减灾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和雷电灾害的研...
2015-07-20发布
1970-01-01实施
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产品监督管理,提高消防产品质量,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消防产品的生产、销售、使用以及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消防产品是指专门用于火灾预防、灭火救援和火灾防护、避难、逃生的产品。 ...
2015-07-20发布
1970-01-01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