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疟疾防治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疟疾防治工作应在各级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卫生、爱委会、农林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贯彻“预防为主”方针,落实综合性防治措施。第二条 本办法由各级卫生部门及爱委会负责实施和监督。第二章 疫情管理第三条 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的疫情报告制度,按时逐级上报辖区内(包括外来人口)的疟疾发病数字,包括疟疾发病人数(血...
卫生部 1984-07-25发布 1984-07-25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 交通部关于设立海事法院的通知

上海、天津、青岛港务管理局、大连港口局、广州海运管理局、长江航务管理局,上海、天津、山东、辽宁、广东、湖北省、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天津、青岛、大连、广州、长江水上运输法院筹备组:为了适应我国海上运输和对外贸易事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行使我国海域司法管辖权,维护我国的权益,保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经请示中央政法委员会决定,在上海、天津、...
最高人民法院、 交通部 1984-05-24发布 1984-05-24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消防工作,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第三条 消防工作由公安机关实施监督。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监督,公安机关协助。第二章 火灾预防第四条 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的时候,必...
全国人大常委会 1984-05-13发布 1984-05-13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判人员仪表风纪的几项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从今年5月1日开始,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担任现职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将陆续穿着统一的审判制服。为了使全体着装人员进一步树立和培养良好的作风,特制定了《关于审判人员仪表风纪的几项规定》(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审判人员穿着统一的审判制服,是法院建设中有重要意义的一件事,是加强审判工作的有力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 1984-04-26发布 1984-04-2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4-03-12发布 2009-10-01实施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

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档案局,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现将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和《关于人民法院诉讼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附一: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1984年1月4日)一、总 则第一条 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档案局 1984-01-04发布 1984-01-04实施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

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1984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以[84]法办字第5号发布)一、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的管理,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的精神,结合诉讼档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诉讼档案是国家重要的专业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记录,又是做好审判工作的依据和必要条件。诉讼档案管理工作是审判工作的一个组成...
最高人民法院 1984-01-04发布 1984-01-04实施

全国人民法院档案工作会议纪要

一全国人民法院档案工作会议于1983年12月5日至10日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有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铁路运输高级法院主管档案工作的办公室主任和档案干部以及有关方面的同志共78人。最高人民法院王战平、祝铭山副院长、曾汉周顾问和办公厅领导同志出席了会议。杨树庄副主任向会议作了《人民法院档案工作的基本情况和今后工作意见》的报告;会议结束时...
最高人民法院 1983-12-10发布 1983-12-10实施

人民检察院业务用枪管理办法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人民检察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司法警察,因工作需要,可以佩带枪支。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佩带枪支的,须经本院检察长审查批准。业务用枪原则上公用,一般不配发给个人专用。第三条 各级人民检察院购买枪支弹药,应逐级上报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检察院 1983-10-31发布 1983-10-3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1983年9月2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84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海上交通管理,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维护国家权益,特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水域航行、停泊和作业的一切船舶、设施和人员以及船舶、设施的所有人、经...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983-09-02发布 1984-01-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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