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房子判给女方需过户吗"
律师解答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二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
二、"如何解决协议离婚后房子按揭贷款问题?"
【问题解析】1、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协议没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协议生效了,男方可以在离婚一年内起诉,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胁迫和欺诈情形,则法院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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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三、"如何办理离婚后房产过户手续?"
【问题解析】1、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协议没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协议生效了,男方可以在离婚一年内起诉,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胁迫和欺诈情形,则法院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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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四、协议离婚后,男方将房子赠与女方,需要向法院申请办理过户吗?
可以由法院强制更名。1、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协议没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协议生效了,男方可以在离婚一年内起诉,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胁迫和欺诈情形,则法院会驳回起诉。
五、离婚协议中房屋过户如何处理婚后按揭贷款?
【问题解析】1、如果还没有办理离婚登记,则协议没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则协议生效了,男方可以在离婚一年内起诉,但如果没有证据证明胁迫和欺诈情形,则法院会驳回起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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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六、夫妻协议离婚,男方把房子给女方,房子是男方的,有贷款的情况下可以过户吗?
存在以下情况
一、没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
我们都知道,房屋过户必须有房产证,没有房产证是无法进行过户的。按揭房的房产证在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在银行抵押的。因此,离婚后,分得房子的一方想要过户的,可以有两种办法
第一、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
第二、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
二、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
有房产证的离婚按揭房过户就比较好办理了。按照正常的过户手续办理即可。
七、女方打官司能否夺回离婚时男方许可的门面房?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是女方想要离婚的,能够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通常先协议离婚,协议不成的,能够诉讼离婚,诉讼离婚的流程为1、提交诉讼状和相关证据1起草民事诉讼状;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诉讼状、身份证、结婚证和部分证据。
2、法院决定可否受理该诉讼1立案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要求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2被告提交答辩状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议答辩状;3庭审前准备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手续,进行调查研究,搜罗证据;4通知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诉讼或应诉要求的当事人,通知符合要求的当事人参加诉讼;5保全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3、法院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产生两个:1经调解和好2经调解协议离婚4、调解不成法庭审理1安排开庭时间2通知到庭诉讼3开庭审理5、庭审情况裁判离婚案件的一审流程结束。如果当事人对裁判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流程。
八、房管局需要到女方离婚时进行过户吗?
不能够,首先要将该房屋过户只女方名下,过户至女方名下之后再签订买卖合同,再过户给买家。不能省略之中的步骤。描述,该房屋仍在还借贷,也就是银行对该房屋想有典质权,未经典质权人认可是不能处罚房屋的,通常银行不会认可变换登记信息,除非提前还完借贷。你的公证书是有效的,但必须等借贷还完才能够过户。《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典质期间,典质人未经典质权人认可,不得转让典质财产,但受让人代为清偿债务消灭典质权的除外。
九、离婚后的房产该如何处理?
能够呀。既然判给女方,那么房就是女方的个人财产,女方自己具有处置权。
十、"如何处理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
可以呀。既然判给女方,那么房子就是女方的私人财产,女方自己具有处置权。
十一、法院判决离婚,女方若不将房屋过户,能否强制执行过户?
能够凭法院的判、裁决文书,执行裁定书到房屋登记部门申请变换登记(过户),法院也能够给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发协助执行函,将房屋过户到申请人的名下.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限定,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具有设立、变换物权的效力。《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四百九十一条经申请执路人和被执行人认可,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能够未经拍卖、变卖,直接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作价交申请执路人抵偿债务。对剩余债务,被执行人应当继续清偿。第四百九十二条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拍卖或者变卖的,经申请执路人认可,且不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法院能够将该项财产作价后托付申请执路人抵偿债务,或者托付申请执路人管理;申请执路人拒却接收或者管理的,送还被执行人。第四百九十三条拍卖成交或者依法定流程裁定以物抵债的,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或者抵债裁定送达买受人或者接受抵债物的债权人时转移。第五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执行中需要解决房屋证、土地证、林权证、专利证书、商标证书、车船执照等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的,能够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限定解决。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一条
[2]《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二条
[3]《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四百九十三条
[4]《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五百零二条
[5]《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二百五十一条
十二、婚前共有房产离婚后判给女方,过户需要收费吗?
方婚前全部给钱购房,婚后采获到房屋证的,不能简单的认为房屋隶属夫妻共有财产。事实上上,一方婚前给钱购房,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经履行完毕,房屋证只是对买下方对房屋权的确定。因此,离婚房屋分配时,该房屋隶属一方婚前财产,不参与夫妻共有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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