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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可以不给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一分钱吗

来源:法否网 2025-10-17 06:52:36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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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可以不给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一分钱吗
遗嘱可以不给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一分钱吗

一、"遗嘱不能剥夺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

不能立遗嘱不给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一分钱。民法典的规定,在遗嘱生效时,如果遗嘱剥夺了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留分,遗嘱的该部分无效,所以立遗嘱时必须给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二、"遗嘱能否剥夺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财产权利?"

不能立遗嘱不给没有劳动能力也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一分钱。民法典的规定,在遗嘱生效时,如果遗嘱剥夺了缺乏劳动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必留分,遗嘱的该部分无效,所以立遗嘱时必须给没有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

三、民法典规定遗嘱财产如何处置?

1、遗嘱中财产可以不给法定继承人,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2、遗产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

四、遗嘱是否可以不被法定继承人继承

可以。
遗嘱是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所以《民法典》规定,可以把遗产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给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五、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人可以是动物吗?

【问题解析】
遗嘱继承人不可以是动物。
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这其中并没有说可以立遗嘱将遗产留给动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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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六、遗嘱保存人是否可以成为继承人?

1、可以,但是提醒你要注意遗嘱的有效性。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3、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七、"公司遗嘱给未成年人,对方是未成年人能继承吗?"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可以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八、"死者没有遗嘱,遗产分配如何确定继承人?"

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3、最后,才是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十、"遗产继承中缺乏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继承人的继承权能否被撤销"

我国《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照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被继承人在订立了遗嘱之后,需要《继承法》的要求,首先判断一下该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如果缺乏生效要件之一,则该遗嘱无效,日后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也不会按照该遗嘱的来分配遗产。而导致遗嘱无效最常见的一个原因,就是被继承人在订立遗嘱的时候并非是出于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19条

十一、法定遗产是否包括继承人未死亡时的遗产?

(dsbygoogle=widow.dsbygoogle||[]).push({});继承法律规范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规定主要有第一,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负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即继承人不以自己的固有财产对被继承人的债务负责。第二,继承人可以放弃对被继承人财产的继承权,并同时免除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责任。第三,债务清偿优先于遗赠的执行。第四,债务清偿前应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适当的份额。第五,分割遗产后的债务清偿,以法定继承人先于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顺序进行清偿,在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之间,按照所获遗产的比例进行清偿。

十二、法定继承人可以作为遗赠遗产的见证人吗?

这些人都可以作证,但证明力不同,是否采纳还要看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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