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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出事故单位是否要担责法律如何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0-19 12:35:51 11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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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车私用出事故单位是否要担责法律如何规定
公车私用出事故单位是否要担责法律如何规定

一、"法律如何规定公车私用出事故?"

律师解答
公车私用出事故,单位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规定,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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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二、公车私用出事故,单位要担责吗?

虽然驾驶人驾驶公车办理的是个人事务,仍然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如果驾驶人员有重大过错或者故意的,单位可以向驾驶人追偿。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公车私用出事故单位要负责么

公车私用出事故单位不需要负责,由机动车驾驶人负责,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四、公车私用出事故单位是否要负责

1、公车私用肇事的,单位不要担责,公车私用可以视为借车情况,而因借车造成事故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五、"公车私用出事故,单位应负责任吗?"

一、在单位期间开公车办私事,不符合工伤的认定条件,出了车祸,单位无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二、法律依据

1、《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1]《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六、"公司未同意私车公用,员工自行用私车办公事,发生交通事故,公司需要承担责任吗"

您好,工伤,单位须承担责任

七、公司因公加班外出私车公用发生人故,公司需负责吗?

(一)“私车公用”通常要排除雇员开私车上下班的情形员工专门将私车供上、下班,并不存在雇用者的命令、指示的支配,隶属受雇人的自由活动范围,驾车上下班的便利全部归于员工个人,在此情况下的做法则不隶属“职务做法”,从而不能认定为是为了单位而用私车或执行业务需要。因此,单位对其员工在纯粹的上下班经过中发生的意外既不负损害赔偿职责,也不负雇用人的职责,但若是在上下班的经过中导致交通意外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限定则有可能构成工伤。另外关于单位员工使用“私车”在“工作”路中发生的意外,如果是在接受单位命令或为公务的必要而使用私车时,为自己所承受的业务工作能完成而将自己的机动车带入单位内,而且该做法成为该单位职务的给付义务的甚至是职务要求时,其实质仍隶属为单位业务的运行所必要的事前或事后做法。因而,单位即使对其员工行驶“自家用车”到“工作”路中所发生机动车意外,也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应承受意外的赔偿职责。

八、事故责任认定驾驶报废车出行要先报警还是先确定责任?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应该先报警,由交警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责任认定以及伤残鉴定的来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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