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法律定义
专业分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七十五条
二、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法律是如何确定的?
【问题解析】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七十五条
三、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
1、首先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会比较大,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起诉。
2、第二个就是原始证据的留存,对于一些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花费的产生,一定要保留好原始发票,这样才便于我们后期主张权利,否则有可能出现因证据不足而败诉的可能性。
3、第三如果是和解结案,一定要签书面的和解协议,否则所有承诺都有可能成为“空谈”后期主张权利只会更加麻烦。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五条 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各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申请书》后,审核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是否具有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主体资格;
(二)申请书是否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提出。 符合前款规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受理,并指派具有相应事故处理资格的交通警局承办。 申请人资格不符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当事人予以变更。当事人申请超过法定时限或者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调解)通知书》,说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予调解的理由和依据,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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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 第七十五条
四、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有哪些?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须在办案人员的主持下进行、并且只调解两次、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等。听律网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1、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须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调解的时间、地点、方式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
2、交通事故损失赔偿调解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期限内,只调解两次,调解时须制作调解记录。
3、交通事故办案人员通知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参加调解时,一般使用书面通知,口头通知的须记入调解记录。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故不能按期参加调解的,须事先通知交通事故办案人员,请求变更调解时间;无正当理由不到或者调解中途退离的,计为调解一次。
4、调解参加人
1、交通事故当事人;
2、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
3、交通事故车辆所有权人;
4、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
6、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的必要参加的人员。上述人员须得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准参加调解,,一方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5、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须向交通事故办案人员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6、调解中,当事方更换调解参加人的,连续计算调解次数和时间,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因不可抗力或者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调解的,调解时限中断。
7、调解重大、复杂交通事故需要延长调解期限的,须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8、调解中,调解参加人提出《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未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要求的,不予调解。
9、确定抚养人时,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提供有抚养关系的证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时,应当要求其公证。
10、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2、责任认定;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11、交通事故责任者应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12、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贴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
13、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小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均不少于5年。
9、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以上就是听律网为您详细介绍的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的,但愿可以帮助大家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知识。要是你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遇到什么问题的话,建议及时联系听律网网站的专业律师,我们会你的具体情况帮助你分析解决。
五、交通事故调查取证注意事项
交通事故处理的调查取证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法定职责,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是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前提和基础,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是事故处理工作的核心和关键,事故处理工作的各个环节相辅相成,环环相扣,其实质是一种行政执法行为,是收集交通事故证据和应用所得证据执法的具体体现,而调查取证正是贯穿于事故处理各个环节的核心工作,其将直接影响交通事故处理的质量和效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调查处理交通事故时,作为交通事故的当事人,要注意一下几个方面1、除简易程序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交通警察调查时应当向被调查人员出示《人民警察证》,告知被调查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向当事人发送联系卡。联系卡载明交通警察姓名、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2、作为事故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七条规定“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检验、鉴定人员需要回避的,由本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或者检验、鉴定人员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需要回避的,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决定。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二日内作出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生活实例中,焦某如果认为交通部门指派的交警,可以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3、当事人有权看现场图,对不当之处可以有权进行更正。现场图是现场状况的真实记录,是交通事故处理的重要证据,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当事人应该认真对照现场情况看现场图,如有证据证明现场图有错误,可以要求更正图中的错误。当事人如果觉得现场图无误,可以签字,这表明对现场图进行了认可,如果不同意,可以不签字认可。不要在在自己不认可现场图的情况下随便签字,这样对自己是十分不利的。生活实例中,焦某对现场图有意见,完全可以不签字,保留相关证据。
4、对检验、鉴定不服时,有权申请重新检验、鉴定或者自行委托、鉴定、评估。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病的鉴定,应当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七十七条
六、交通事故调查取证程序和注意事项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1、人证要找目击证据分为人证和物证很多种。当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如果司机看到行人没有走人行横道、闯红灯或非机动车有猛拐现象,一定要询问旁边的车辆或行人有没有看到刚才发生事故的一幕,并留下目击者的姓名、联系电话等资料。因为事故民警一般会在发生事故后的5至10分钟赶到现场,尽量请目击证人留在现场,一同协助警方调查。这是人证。
2、物证标出行人位置如果伤者需要马上送至医院,而警察又没到来时,可先用粉笔或可以画出痕迹的石块大概标出伤者倒地的位置。如果行人确为闯红灯或不走人行横道,交警在勘查事故现场时完全可以其倒地的位置和其他散落物测量出来。当然,司机如果随身携带相机或录像机,也可以自己拍下来,提供给办案民警。这是物证。
3、受询多提供细节当司机接受民警询问时,一定要尽可能多的提供事故发生时和现场的细节。尤其是事故现场不能清晰地反映出司机采取了必要的刹车措施时,一定要向交警阐明自己踩刹车时遇到了什么情况,以致没有明显的刹车痕迹。
4、提醒有争议可以值通过法律程序需要提醒司机注意的是,一定要分清楚赔偿责任和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由交警进行认定,但赔偿责任,如果当事人双方没有要求,交管部门已经不再进行调解,当事人双方如有异议,可直接诉讼至。如果司机对交警的事故责任认定不服,也可以直接诉讼至。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事故调解注意事项有哪些?法律上如何确定?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一、交通事故的调解注意事项有哪些,法律上是如何确定的 专业分析首先就是诉讼时效的问题,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三年,如果超过诉讼时效,败诉的风险会比较大,所以大家一定要注意在诉讼时效内起诉。第二个就是原始证据的留存,对于一些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等花费的产生,一定要保留好原始发票,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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