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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来源:法否网 2024-12-22 03:18:46 4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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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失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合同丢了怎么办,法律依据是什么

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合同丢了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一般合同是各执一份,合同丢了,寻求另外一方将双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一份重新签字或盖章即可。《民法典》四百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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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条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九条

二、劳动合同证明丢失,怎么办?

你好,关于劳动合同丢失怎么证明来说,你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这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你工作的证据,如电子,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你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你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你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你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院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你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你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三、股份合同丢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合同遗失之后,如果当事人都承认合同的存在,并按合同的约定履行,那么即使合同丢了,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如果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则需要寻找其他的证据,来证明合同存在及合同约定的。在诉讼时,原则上要提供合同原件,如果没办法提供原件的,法院查明复印件真实性之后,也可以采纳。但证明复印件真实性的举证义务在当事人一方。如果合同遗失的原因,是行为人故意所为的,意图损害当事人的权益,或者故意盗窃、毁损,使达到违反合同约定的目的。丢失人应进行报案,追究其责任。合同遗失了,还可以通过媒体、报纸,进行公告,宣布该合同作废,然后与相对人重新签订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的形式。以电子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条

四、土地出让合同丢了应该如何办

在已经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合同正本遗失并不会影响什么,可以携带《国土证》去国土局查询备案登记资料,并补办合同或者由国土局出具盖有国土局公章的合同影印本,同时将原合同登报申明作废。
如果没有办理《国土证》的,就携带单位执照原件(副本),土地转让金发票、完税证明等资料,去国土局补办合同并进行备案登记,同时将原合同登报申明作废,与国土局重新签订合同。
土地出让合同的履行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期限、土地用途、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强度开发土地。

1、 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2、用地单位改变土地利用条件及用途,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变更或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相应调整地价款。

3、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投资强度和开发投资总额应达到合同约定标准。未达到约定的标准,出让人可以按照实际差额部分占约定投资总额和投资强度指标的比例,要求用地单位支付相当于同比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违约金,并可要求用地单位继续履约。
土地出让合同的解除

1、在签订出让合同后,土地使用者应缴纳定金并按约定期限支付地价款,土地使用者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土地管理部门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土地管理部门有权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2、土地管理部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时间提供土地,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0日,经土地使用者催交后仍不能交付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有权解除合同,由土地管理部门双倍返还定金,退还已支付的地价款并可以请求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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