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平果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查证,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变更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后再收土地证?
1、需要。不动产权证书含土地证和房产证的,两证合一。办理新证,旧证会收回。同时,只要不发生交易,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证继续有效,无须特地换证。
2、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三、不动产登记申请-办理流程
一、不动产登记程序办理流程如下1、不动产登记申请。尚未登记的和继承、遗赠、产权发生改变的不动产由当事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场所提出登记申请。
2、提交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
3、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要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二、不动产登记范围
1、住宅房产。住宅是人们居住的房屋,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房产作为不动产登记国家可以了解人们的居住条件、生活水平等信息,对国家保障民生起到引导作用。
2、商业房产。就是不是用来居住的房产,包括工业厂房、门市、用来出租的房屋,这些房产国家会适当收税的。
3、土地。我国的土地所有权为国家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开发权、集体土地所有权、承包经营权、等等都应该登记的。包括山林、草原、沙滩、矿山、牧场等。
4、海域使用权。海域开发、养殖等使用权需要登记。
5、探矿权和采矿权。探矿权和采矿权以非实物形式成为不动产登记的对象。
四、不动产登记证明办理指南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如何办理违建房手续?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违建房即没有合法的审批手续的房产,是不能登记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不予登记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一)存在权属争议的,但申请异议登记的除外; (二)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或者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权属来源证明材料不一致的; (三)申请登记的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冲突的; (四)未提交依法缴纳不动产价款、税费等凭证或者减免证明的; (五)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的使用期限的; (六)申请处分的不动产被依法查封期间,权利人因处分不动产申请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予登记的情形。 不予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登记的理由。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五、不动产登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证?
物权法定是物权法的一项重要原则。不动产典质是在不动产上设定负担,直接关系交易第三人和后位典质权人的利益,为了便于第三人与典质人进行交易时作出合法预期,避免遭到损害;也为了方便债权人查看典质财产的权属关系以及典质权的优先顺位,以决定可否接受该物典质保证,设定不动产典质应当解决登记。保证法对不动产典质登记作了明确限定。该法第41条限定“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限定的财产典质的,应当解决典质物登记,典质合同自登记之日起奏效。”物权立法经过中,有人提议,保证法要求典质解决登记是正确的,但限定“典质合同自登记之日起奏效”混淆了债权做法与物权做法的效力。典质合同的订立是以发生物权变动为目的的原由做法,隶属债权关系范畴,其成立、奏效应当依据合同法确定。典质权的效力,除要求典质合同合法有效这一要件外。还必须符合物权法的公示原则。将典质合同的效力和典质权的效力混为一谈,不利于保护典质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比如某甲与某乙订立了房屋典质合同,但是欠着不与某乙解决典质登记,随后又将该房屋典质给了某丙,与某丙解决了典质登记。本条限定,当某甲不履行债务时,由于某丙解决了登记享有典质权,能够优先受偿,而某乙无解决登记,不享有典质权。如果以为不登记典质合同不发奏效力,那么,某乙不仅不能享有典质权,连追究某甲合同违约职责的权利都丧失了。这不仅对某乙不平等,也会助长恶意损害他人权益的做法,不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维护。因此,物权法有必要区分典质合同效力和物权变动效力。经研究,物权法接受了上述意见,将保证法限定的“典质合同自登记之日起奏效”,修改为“典质权自登记时设立”。财产典质是重要的民事法律做法,法律除要求设立典质权要订立书面合同外,还要求对某些财产解决典质登记,未经典质登记,典质权不发生法律效力。本条限定,需要进行典质登记的财产为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商量等方式获到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不动产典质登记,能够使得典质财产的物上负担一目了然,使实现典质权的步骤清楚明确,有利于预防纷争,保护债权人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交易安全,保障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
六、法院查封卖方不动产,不动产在办理变更登记过程中出现
退房款,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平果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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