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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车祸死亡赔偿

来源:法否网 2025-11-21 03:46:00 17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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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车祸死亡赔偿
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车祸赔偿标准是什么车祸死亡赔偿

一、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这要看是在哪里出的事故,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确定。以上就是车祸死亡赔偿标准的回答。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二、车祸死亡赔偿标准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赔偿等等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

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实际年龄-

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实际年龄-

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

2、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

3、就高不就低的特殊赔偿原则。

4、实际赔偿的金额的确定以及一次性赔偿原则。

5、选定受诉法院。

6、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及分配。

7、如果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其标准的,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这是对于车祸死亡怎么赔偿标准的回答。如果您还想了解其他法律问题,听律网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

三、车祸死亡赔偿标准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四、车祸死亡赔偿标准和谅解书赔偿标准赔偿标准与赔偿数额。

车祸死亡赔偿造成死亡的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处理丧葬丧事宜的交通食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精神损害抚慰金交警调解不支持但是法院会支持。你按照以下标准可以大致得出赔偿的总数额,然后按照次要责任再乘以百分之三十(具体百分比以法院认定的比例为准)死亡赔偿金为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20年;(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丧葬费为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6个月;一般情况下造成死亡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为5万元;扶养人按照实际年龄计算未满十八周岁的计算至十八周岁,既没有劳动能力有没有其他收入来源的被扶养人计算二十年,但是六十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未成年人指受害人法定的被扶养人,其他扶养人指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收入来源的成年近亲属,有数个被扶养人的,年赔偿总额不能超过上一年度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额。交通费凭票赔偿;当地的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或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以及职工平均工资以当地统计局公布为准。车祸赔偿的数额各不一样第一,要看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第二,死者自己有无责任。第三,死者的户口是城镇还是农村。如果不考虑死者有责任的话,对方主要赔偿以下费用丧葬费,为六个月的上年度人均工资。死亡赔偿金,

60岁以下的,是城镇户口的,按城镇人均支配收入,赔偿20年;是农村户口的按农村居民人均收入,赔偿20年。还可以要求赔偿死者亲属前来处理丧事的误工费,交通费等。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车祸后如何索赔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提起诉讼,进入到法院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起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满足起诉条件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法院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法院确定举证责任期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法院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法院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法院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上就为你介绍的法律知识,造成死亡的赔偿医药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处理丧葬丧事宜的交通食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精神损害抚慰金交警调解不支持但是法院会支持。上述如果没有解决您的问题,可以咨询听律网网专业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法律解答。

五、宝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车祸死亡赔偿金一般多少

对于宝鸡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车祸死亡赔偿金是多少?这个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一)死亡赔偿金(补助费)的概念  死亡赔偿金,也称死亡补偿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由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死者家属的一定数量的赔偿。受害人的死亡给其家庭以及其亲人带来物质上和精神上的巨大损失,是对他人利益的一种严重侵害,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后果,应当给予赔偿。死亡补偿费不是对死者本身失去生命的赔偿,生命无价,也无法予以赔偿。立法上设立死亡补偿费的 目的在于安定死者家属的生活,抚慰死者家属所遭受的精神创伤,弥补死者家属所受到的相应的财产损失。  (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匕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上述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受害人年龄的不同而赔偿年限有异,但都是以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标准进行计算的。受诉法院所在地与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一般是同一的,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按照当地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相关统计确定。下面以不满六十周岁的受害人为例进行说明。  其计算公式为  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

20年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六、车祸死亡赔偿金标准

具体项目有,死亡赔偿金、处理事故人员的误工费、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交通费、事故实际损失费等费用。死亡赔偿金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的城镇可支配收入计算20年;农业户口的按照当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农村纯收入计算20年;被害人居住地的标准高于上述地方标准的按照被害人住所地标准计算。处理事故人员按照实际务工损失计算,最多不超过三人。丧葬费按照当地平均工资计算6个月。被抚养人生活费,孩子出生后计算18年,按照城镇消费性支出、农业户口按照农村的生活消费支出为标准。精神抚慰金没有统一标准,可以考虑未出生的孩子等实际因素多主张一些。交通费按照实际处理事故的支出交通费用计算。实际损失包括车辆、衣物等。有其他损失的还可以请求。由于没有住院,不存在请求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十七条

七、如何计算车祸死亡赔偿标准。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 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死亡赔偿金采纳了系“继承丧失说”,并非精神抚慰金,其计算公式为

1、 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

60);75周岁以上为5年]

2、 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

60);75周岁以上为5年]

3、 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20-(实际年龄-

60)]。

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十六条 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前款规定的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第三十七条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二)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五)残疾者生活补助费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八)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九)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十)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一)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第三十八条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
[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4]《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
[5]《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

八、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如何计算老人和孩子无人照料情况下的死亡赔偿金额。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依据法院所在地相关收入标准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9条规定,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  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

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同时按照第30条规定,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29条
[2]《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30条

九、死亡赔偿标准户口类型和年龄确定

被扶养人生活费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籍都有很大的联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

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2辖区派出所证明3暂住证或居住证4房地产证5其它2.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1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的社保证明2有劳动合同及工资表(事故发生之前一年的)3纳税凭证4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5其它交通事故导致死亡,是可以主张死亡赔偿金的,死亡赔偿金=城镇或者农村可支配收入×赔偿年限×伤残系数,所以死亡赔偿金与年龄有关,因此需要证明年龄(一般就是身份证),另外死亡赔偿金的伤残系数是按1计算的,不需要提供伤残证明。因为你提供的事故信息不是很全面,我还需要了解几个重要的信息,所以需要向你确认几个问题。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故是在北京西城区发生的吗?有没有交警介入事故了?有没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能否具体描述一下事故的经过?具体是什么时间死的,当场死亡?住院死亡?出院后死亡?在哪里起诉?具体都有哪些人需要抚养?被抚养人是什么情况?死者生前在城镇有没有固定的收入或住房?具体已经在城市生活多久了?有什么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吗?具体都有哪些人需要抚养?被抚养人是什么情况?如有需要,可以直接电话联系或添加微信,个人首页的手机号也是我个人微信号。

十、致人死亡的赔偿标准。

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需要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标准城镇居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而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实务中,普遍采取审查以户籍为主,收入居住情况为辅的原则,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此外,数个受害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的,如有一人符合城镇标准的,那么其他的受害人也一并适用城镇标准赔偿,即“同命同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十一、城镇户口和失土农民车祸死亡的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死亡赔偿金需要结合受害人的身份来确定,赔偿标准分为城镇和农村标准;城镇居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而农村居民是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来计算。实务中,普遍采取审查以户籍为主,收入居住情况为辅的原则,农村户籍人员在城镇就业或者安家、定居的情况及其普遍,这部分农村户籍人员的收入、生活支出与城镇户籍的人并无什么不同,因此以死者经常居住地作为适用城镇标准或农村标准的条件更公平、更切合实际,也更符合立法原意。此外,数个受害人在同一事故中死亡的,如有一人符合城镇标准的,那么其他的受害人也一并适用城镇标准赔偿,即“同命同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九条

十二、"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计算方法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客观计算方法,以定型化赔偿模式来确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标准和赔偿年限,具体为就是一次性赔偿20年,死亡赔偿是固定的,受害人是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

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死亡赔偿金赔偿的对象是余命,但又不完全是余命,如果年龄太小,赔偿20年就完了,年龄大一点的就是年龄每增加一岁就减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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