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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2-04 06:44:55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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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有哪些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必要条件与法律标准有哪些?

专业分析
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是

1、申请文文件齐全、合法、符合要求。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申请人为专利所有权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

3、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
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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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

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和法律标准

【问题解析】
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是

1、申请文文件齐全、合法、符合要求。
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申请人为专利所有权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

3、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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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

三、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和法律标准

【问题解析】
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是

1、申请文文件齐全、合法、符合要求。
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申请人为专利所有权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

3、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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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

四、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与法律标准

【问题解析】
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条件是

1、申请文文件齐全、合法、符合要求。
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申请人为专利所有权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

3、受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九条专利申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说明书(实用新型无附图)或者权利要求书的,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缺少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的;
(二)未使用中文的;
(三)不符合本细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
(四)请求书中缺少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或者缺少地址的;
(五)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的;
(六)专利申请类别(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不明确或者难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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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一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第十八条或者第十九条

五、实用技术发明优先权的适用问题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流程包括受理、初步审查阶段、公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3个阶段。  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要求,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予以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开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不能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组织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限定交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流程处置。  在初审时要对申请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可否隶属《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可否明显短缺技术不能构成技术方案,可否短缺单一性,申请文件可否齐备及格式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决裂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限定的时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技术方案或者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借口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无提议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流程。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流程。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量机处置、排版印刷,大体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得到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议实质审查请求并已奏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流程。如果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议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奏效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限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要求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限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屡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交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借口的,将按限定进入授权流程。  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借口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对专利申请的著录事项进行校对、修改后,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和解决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接到通知书后应当在2个月之内按照通知的要求解决登记手续并交纳限定的花费,按期解决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在专利登记簿上记录,并在2个月后于专利公报上公告,未按限定解决登记手续的,视为放弃获到专利权的权利。

六、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专利法中实用新型的定义是什么?

《专利法》所称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实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形状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形状的产品;第二,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要求不太高,而实用性较强。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七、"实用新型专利产品制造的确定构造和形状,可申请获专利保护"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所述产品应当是经过产业方法制造的,有确定形状、构造且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方法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客体。

八、"如何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无必要,专利法第九条第一款限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得到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表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能够授予发明专利权。  同样的发明创造能够同日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有如下好处  

1、保证申请人尽早得到专利授权、获到专利证书。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通常情况下要比发明专利申请较早得到授权。这样能够报这个申请人尽早得到证书,尽量缩短得到专利的时间,以便申请人解决有关事项交易、宣传推广、资格认定、侵权维权等事宜。  

2、尽量延长申请人专利受保护时间、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如果实用新型专利先得到授权,则申请人获到了10年的保护时限,如果发明专利也得到授权,则申请人能够放弃之前的实用新型专利而获到发明专利授权,这样,同一个发明创造延长至20年保护时限。而且,由于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其稳定性及权威性较实用新型专利都有很大提高,能够有效保护申请人的发明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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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目前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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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鼓励发明和创造,并且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保护发明和创造的专利。目前在我国,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