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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申请确权么

来源:法否网 2025-10-11 12:58:54 20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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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纠纷申请确权么
拆迁纠纷申请确权么

一、"如何确权征迁,如何保障权益"

征地主管部门在拆迁之前就会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问题进行调查,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归属都是以不动产证的登记为准的,如果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没有不动产证,要通过其他证据证明房屋的产权,在征地主管部门调查过程中,被征收人必须配合调查。

二、被拆迁人能否申请确权?

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1、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2、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三、"因拆迁纠纷能申请确权吗"

1、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2、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四、因拆迁纠纷申请确权须满足哪些条件?

不能再进行确权之诉。

1、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2、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六、因拆迁纠纷能申请确权吗?

法律分析

1、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2、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因拆迁纠纷能申请确权吗”相关。没找到您需要的答案,您可以点击咨询链接发布问题,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相关补充1能因山体滑坡申请拆迁吗可以。山体滑坡房屋搬迁需填写要申请。因为地质灾害造成的房屋拆迁,直接到乡建办去办理填写村镇建设用地规划选址申请书。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相关补充2房屋因遗嘱纠纷能拆迁吗其实有纠纷的房屋和拆迁并不冲突,因为拆迁与债权债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只要拆迁的程序是合法的,而且房屋的所有权人是明确的,那么只要拆迁方能把拆迁款发放到位,而房屋所属人签订了拆迁协议,那么房屋是否存在纠纷并不影响拆迁的进程。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七、因拆迁纠纷申请确权的合法性分析

法律分析

1、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2、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律师提示以上是“因拆迁纠纷能够申请确权吗”问题的详细解答。看完还有疑虑,直接点击咨询按钮,您身边的法律专家为您快速匹配专业律师,一对一解决您的法律问题。相关补充1拆迁纠纷直接请律师能够吗拆迁律师越早介入拆迁,越能帮助被拆迁人维护合法权益。第一,可以采取引导人的权利。拆迁律师因为有长期的维权经验,能够清楚的知道拆迁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和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二、律师可以帮助拆迁人确定补偿的合理合法性。第三,律师可以帮助被拆迁人协商。相关补充2拆迁纠纷直接请律师能够吗?拆迁律师越早介入拆迁,越能帮助被拆迁人维护合法权益。第一,可以采取引导人的权利。拆迁律师因为有长期的维权经验,能够清楚的知道拆迁过程中的操作流程和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二、律师可以帮助拆迁人确定补偿的合理合法性。第三,律师可以帮助被拆迁人协商。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

八、拆迁办将拆迁费支给没有继承人的房屋,如何处理?

拆迁办的犯错导致漏掉了被拆迁人的利益分配,如果打官司拆迁办输了,则由拆迁办先行赔偿;其赔偿后能够找其他已分配拆迁利益的人追偿。

九、公司搬迁拒绝支付赔偿金或贫困证明,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你好,如果自己没有把握,可以考虑请律师代理操作

十、拆迁方需要申请办理拆迁许可证吗?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就不需要办理拆迁许可证了。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 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三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三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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