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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就不能继承生子女的财产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7-13 09:07:07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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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就不能继承生子女的财产吗
文章继承继子女的遗产就不能继承生子女的财产吗

一、继承继子女的遗产是否可以继承生子女的财产?

不是。只要父母对子女尽了抚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子女遗产,并且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二、继承继子女遗产不能继承生子女遗产吗?

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就不能继承生子女的遗产这种说法不正确,因为继承继子女的遗产与继承生子女的遗产之间不存在冲突,只要符合继承的条件,可以同时继承继子女与生子女的遗产,并不会存在限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三、继承继子女遗产是否可以继承生子女的遗产?

法律分析
继承了继子女的遗产的父母一样能继承生子女的遗产。法律规定,父母是子女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所以只要亲生子女没有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将财产指定给他人继承,那么在子女去世后,亲生父母就可通过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其子女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四、"继子女有权继承遗产吗?"

【问题解析】
继子女一般是有继承权的,但前提是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有抚养关系。继父或继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与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同。规定,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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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五、叔叔无子女侄子能否继承遗产?新叔叔的遗产可以由侄子继承吗?

律师解答
叔叔无子女侄子不能继承遗产。因为我国法律的规定,法定的继承人只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侄子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法通过法定继承继承叔叔的遗产。侄子要想继承叔叔的遗产只能通过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方式。
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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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六、私生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公民死亡后遗留的个人财产转移给他人所有称为继承。由于继承是被继承人个人财产的转移,因此遗产范围必须首先明确。遗产范围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理解  

1、公民死亡时,其财产才是遗产。  

2、死亡公民生前的个人财产是遗产。  

3、公民死亡时尚存的财产是遗产。  

4、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是遗产。  二、区分遗产范围与家庭财产  遗产范围往往与家庭财产混杂在一起,因此要作出正确的区分  

1、被继承人的遗产与共同财产的区分,如遗产与夫妻共同财产、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被继承 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与家庭共同所欠的债务;  

2、被继承人的遗产与被继承人的人身权利或身份利益的区分,如遗产与被继承人死亡后其家属应得的抚恤金、被继承人所有的房产权与被继承人享有的公有房屋居住使用权、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收益与被继承人承包经营的权利等。  三、遗产转移的方式  由于继承人继承的是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因此被继承人是否在生前对个人财产进行处理,直接决定了遗产转移的方式。具体分为三种不同的情况:  

1、法定继承,即继承人法定继承顺序取得遗产。  

2、遗嘱继承,即继承人被继承人生前订立的遗嘱取得遗产。  

3、遗赠扶养协议制度,即扶养人在承担了对被扶养人生养死葬义务后协议取得遗产。  

1、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与有关集体组织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将自己的财产转移给承担其生 养死葬义务的扶养人的,扶养人将双方的协议取得遗产,即遗赠扶养协议排除了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2、如被继承人在生前依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立下遗嘱, 指定自己的财产由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将自己的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被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将遗嘱接受遗产,即遗嘱 排除了遗嘱继承人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的继承权。  

3、如被继承人生前未订立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处分自己的财产,其遗产将法律规定由其法定继承人按法定顺 序继承。  五、分析遗嘱是否有效  考虑到被继承人生前一纸遗嘱可能就要决定巨额的遗 产流向,同时还涉及死者遗愿和生者感情等复杂因素,遗嘱应当符合法律严格规定的以下两方面的条件  

1、各种遗嘱的相应形式要件。如公证遗嘱应当具备公证 申请、公证事项的审查和制作公证书等程序;自书遗嘱应当是遗嘱人自己书写(包括电脑打印)、亲笔签名、注明书写时间;代书遗嘱应当有遗嘱人、代书人和证明 人签名,并注明代书和签名时间;录音遗嘱要有两个以上在录音制作现场的见证人的证明;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授,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遗嘱人后来未恢复订立书面遗嘱的能力。其中,所有见证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存在利害关系。  

2、遗嘱的实质要件。如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留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没有处分他人的财产。  六、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处理遗产  被继承人没有留有遗嘱,没有遗赠,也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的,由被继承人的所有法定继承人取得遗产。按照法律规定,法定继承人应该与被继承人有血亲关系 (包括拟制血亲关系)和婚姻关系,继承人继承遗产有法定顺序,继承人之间的遗产分配有法定原则。其中,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丧偶儿媳、丧偶女婿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 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放弃或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遗产。遗产的分配原则是  

1、均分原则,即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均等。  

2、照顾原则,即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 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适当多分遗产。  

3、特殊原则,即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分配适当的遗产。以上是对“父母遗产私生子能继承吗,怎么规定的?”的回答

七、继母的遗产子女能继承吗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继母遗产继子女能继承吗?说未形成抚养关系不能继承案例两位再婚老人先后去世,男方的两个子女将继母的三个女儿诉至,要求确认其对继母所遗留的房屋享有继承权。李某与陈某于1987年再婚。当时李某两个子女与陈某三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婚后住陈某单位分配的住房,后分两次付款于1997年买下了房屋产权。李某生前立下遗嘱,去世后他留下的全部财产均归老伴陈某所有。李某与陈某分别于1998年和2020年先后过世。

2020年陈某的三个女儿经协商,将房屋产权过户到长女名下。李某的两个子女得知后,将继母的三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其对继母遗留的房屋享有继承权。陈某三个女儿辩称,该房屋是1982年企业分配给她们亲生父母的房屋,系母亲个人的遗产。法庭上,三个女儿表示,她们应是母亲的法定继承人,不同意李某两个子女的诉请。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生前订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现陈某去世,没有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陈某三个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李某与陈某再婚时,李某两个子女均已成年并生活,与继母之间并未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判决驳回李某两个子女的诉讼请求。

八、"继承遗产时,兄弟的遗产是否可以由子女继承?"

承担全部赡养义务的子女,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能继承全部财产。《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义务。”这是法定的必须履行义务,不存在附加条件。《继承法》第五条、第十条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有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故对老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可以多分”遗产,而不是遗产的全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1]《继承法》 第五条
[2]《继承法》 第十条
[1]《继承法》 第十三条

九、继子女能否继承遗产?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两位再婚老人先后去世,男方的两个子女将继母的三个女儿诉至,要求确认其对继母所遗留的房屋享有继承权。日前,天津市大港受理了这起房屋纠纷案。据了解,李某与陈某于1987年再婚。当时李某两个子女与陈某三个女儿都已成家立业。婚后住陈某单位分配的住房,后分两次付款于1997年买下了房屋产权。李某生前立下遗嘱,去世后他留下的全部财产均归老伴陈某所有。李某与陈某分别于1998年和2020年先后过世。

2020年陈某的三个女儿经协商,将房屋产权过户到长女名下。李某的两个子女得知后,将继母的三个女儿告上法庭,要求确认其对继母遗留的房屋享有继承权。陈某三个女儿辩称,该房屋是1982年企业分配给她们亲生父母的房屋,系母亲个人的遗产。法庭上,三个女儿表示,她们应是母亲的法定继承人,不同意李某两个子女的诉请。大港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生前订立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现陈某去世,没有立遗嘱,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陈某三个女儿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李某与陈某再婚时,李某两个子女均已成年并生活,与继母之间并未形成事实上的扶养关系,不具有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依据法律规定,判决驳回李某两个子女的诉讼请求。

十、老人去世遗产子女有权继承吗?

您好1如果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子女都有继承权利;

2其中继承人对老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分割遗产时适当多分遗产;3儿子购买该房产时所出的资金,应当在遗产中扣除;4建议协商解决,如果不成,起诉到法院。

十一、"干儿子继承遗产与女儿是否可以继承?"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干女儿和干儿子不是法律严格意义上的养子女,无继承权。我国继承法在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时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也就是说,养子女是可以获得继承权的,但其法律在于法律重新对于亲子关系和监护关系的认定,彼此之间承担抚养、赡养的法律义务,也因此使得养子女获得继承权。干子女往往是社会交往中,双方父母因为关系甚好,而让自己子女认对方为干父母。这种行为仅是一种社交关系,没有法律意义。干子女和干父母也没有法律上相互扶持和抚养、赡养的义务,因此,如果你所说的“干女儿”仅是社交关系的范畴,则不能获得继承权。

十二、女儿的遗产能继承吗?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出嫁的女儿是否能继承父母的遗产,要看父母是否有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法规定,死者死亡后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财产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前提,要按照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合法拥有的全部财产。所以,只要有遗嘱指定女儿继承,或者无任何遗嘱前提,这位女儿都有继承权和继承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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