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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法律上如何认定

来源:法否网 2025-09-17 19:24:09 9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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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法律上如何认定
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如何处理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上如何认定?"

律师解答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纠纷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发生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协决不成,可按如下流程起诉
一、原告方书写起诉状或仲裁申请书,应当记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负责人、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证据材料、财产保全申请书。
三、原、被告双方按照人民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并按照传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庭审,庭审时,被告还应提供答辩状等资料。
四、法院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依法作出裁判。
如双方约定了仲裁,仲裁程序和上述程序类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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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二、发生土地使用权租赁纠纷的处理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发生土地使用权租赁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除此以外也可以申请调解、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四条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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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1]《仲裁法》 第四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三条
[1]《仲裁法》 第四条

三、合同纠纷与土地租赁协议纠纷处理相关问题

您好,针对您的合同纠纷,土地租赁协议纠纷如何处理问题我在听律网的解答如下有关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处理,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执。对不履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所发生的争执。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这里,主要谈谈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应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  

1、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案件的受理与管辖。  凡是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发生的以土地使用权租赁为标的的民事权益纠纷,均应作为民事案件,一律由民事审判庭或人民法院受理。  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件,同时,还要符合该法第二十二条“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引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有关规定。除了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管辖外,当事人也可以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的规定。”也就是说,双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协议选择上述规定中的任意一个地方的人民法院为解决合同争议的管辖法院。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条
[2]《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3]《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四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四、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解决的途径

集体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执。对不履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所发生的争执。集体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

五、土地租赁合同纠纷处理的法律依据

土地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首先是可以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的,协商不成的,是可以提起诉讼的。在进行土地租赁的时候,当事人之间需要签订一份租赁合同,以此明确彼此的权利和义务,此时也是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

六、租赁合同纠纷的管辖法律规定。

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在没有约定管辖的情形下,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是对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而言,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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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八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七、甲政府强迫村民签土地租赁协议,用拖拉机推掉玉米,引发纠纷。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相互之间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不履行的后果产生争议。对履行的情况产生争议,一般是指对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否已经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发生争执。对不履行的情况产生的争议,一般是指对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的责任应当由哪一方承担,承担多少所发生的争执。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同其他合同一样,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方式。

八、土地租赁合同受合同法限制吗?

该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由当事人商定,通常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时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职责;(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能够参照各类合同的演示订立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合同法》 第十二条

九、租赁合同被伪造或篡改,律师如何维权?

注意,合同都是一式几份,你们可以证明。

十、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协商处理和仲裁

对于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也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还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还款日期到了,开发商没有偿还能力,或者是其他融资途径了,银行不愿意在延长贷款期限了,银行有权拍卖该土地抵押证明。但是银行不会和买房人发生任何纠纷,银行拍卖的是该土地证而拿回属于他自己的那部分贷款,谁拍下来了会偿还银行本利和,而该土地所有权就发生了转移,另外接受的该土地所有人再对该小区所有房屋处置权,已经卖出的按原价格履行合同。

十一、房屋租赁合同纷争是否可以委托律师代为处置?

能够,如有需要可当面询问委托事宜。

十二、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需具备哪些条件?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是指土地使用人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土地使用权返还土地使用人的合同。  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出租人必须是土地使用权的合法享有人或者将来可以合发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人。  

2、出租人(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必须在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后,方可将土地使用权出租。  

3、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同时出租。反之,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租时,其土地使用权也应当同时出租。  

4、以无偿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必须征得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补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5、土地使用权出租时,如果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必须征得市、县土地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土地用途变更登记。  

6、土地使用权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出让期限减去土地使用权受让人已经使用的年限的余额。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出租,应由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书面合同,并由出租人依照规定到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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