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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工作变动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有没有规定?

来源:法否网 2025-11-20 18:44:59 16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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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以工作变动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有没有规定?
单位以工作变动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有没有规定?

一、单位以工作变动为由辞退员工合法吗?

单位以工作变动为由辞退员工不合法,如果工作方面发生变动的话,应当是和劳动者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之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如果是属于辞退方式来解决。就是属于违法的行为,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的。

三、很遗憾,我无法这样的。您可以告诉我您的问题,我将尽力回答。

用人单位是可以以没有核实的工作岗位为由而辞退该员工的,但是前提是劳动者不能胜任原来的工作岗位并且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还是不能够胜任工作岗位,这也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来的。

四、用人单位在劳动法上辞退员工有哪些规定?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二十五条
[1]《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五、"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如何辞退工伤职工?"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解除劳动关系。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规定了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2]《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3]《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一条

六、用人单位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未提前提出申请,工资被拒的情况

用人单位的做法是不对的,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提出辞职申请的,就不算违法。建议你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如果还解决不了的话,可以提起劳动仲裁。

七、劳动合同法哪些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直接辞退劳动者?

公司可以公司规章进行处理,一般的公司都规定旷工三天给予辞退的处理。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八、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被辞退,单位能否以此为由辞退员工?

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被单位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是可以以此辞退员工的。如果单位要求员工自己写辞职单,员工可以拒绝。如果员工已经上交离职报告,那么单位是不会退回员工本人的。会按照员工本人辞职处理。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九、"劳动法规定试用期过后可以辞快速工吗?"

劳动法没有试用期过后辞快工这样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就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也得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一样,都需要给对方一个缓冲时间,以衔接工作。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十、"员工未提前30天提议辞工,到另一用人单位工作,新用人单位的做法是否合法"

违法有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无违法用人情况,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辞工。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辞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38条限定违法用人情况,任意辞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商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要求的;  (二)未及时足量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违背法律、法规的限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限定的情形招致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违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逼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规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2]《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3]《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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