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仲裁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合法性"
可以在劳动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需要提供担保。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以上是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的答案。如有需要可以通过我们听律网网委托您所在地区的律师来帮助您。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二、劳动仲裁中的财产保全是否可行?
可以在劳动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需要提供担保。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以上是劳动仲裁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的答案。还有其他疑问,点击“咨询我”进行咨询,为您提供专业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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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三、申请劳动仲裁时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劳动者在提起劳动争议时,如果发现有危害劳动仲裁裁决执行的情形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在诉讼过程中,劳动者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经济确有困难,或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欠薪逃匿可能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劳动者提供担保的义务,及时采取保全措施。第十五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仲裁机构的裁决书或者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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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四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五条
四、劳动仲裁赔偿的类型和申请财产保全的权限
能够申请财产保全,但需要提供保证,不提供保证的,裁定驳回申请。r《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能够在提诉讼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保证,不提供保证的,裁定驳回申请。r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诉讼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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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五、"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保证吗?"
你好!仲裁奏效后你能够直接申请执行。可来电询问或委托。
六、劳动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是否可以申请。
可以。理由是,《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财产保全,其中第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裁定中,应当告知当事人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决机构的裁决书在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生效后三个月内申请强制执行。逾期不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措施。”相关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裁决书在一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不发生法律效力,并且人民法院诉讼中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纠纷重新进行审理,不受劳动争议仲裁请求的约束,法院直接以判决或者裁定的形式结束纷争,因此不会产生人民法院确认或者撤销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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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 第十四条
[2]《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 第十五条
[3]《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 第十五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仲裁时申请财产保全是否可行?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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