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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园转让如何赔偿?

来源:法否网 2025-07-13 01:09:16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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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公园转让如何赔偿?
漳州公园转让如何赔偿?

一、漳州公园转让的赔偿标准

1、修建公园征收的是房屋还是土地,房屋和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不同的。

2、农村房屋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征地拆迁适用的法律是《土地管理法》及各地政府依据该法制定的征地拆迁补偿办法。补偿标准原则上是不得降低原有生活水平,短期生活有改善,长远生活有保证。同时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修建年代、地理位置和用途进行综合考量。还要结合政府的安置方式来区别计算。按照产权置换的,应该给予合理面积和装修费补偿、搬迁费补助、过渡费;按照划地重建的,应该给予重置成新价补偿(本地修建原有规模房屋所需要的费用)、装修费和搬迁补助、过渡费;按照纯货币补偿的,应该给予附近城镇的商品房均价的补偿。

3、农村土地征收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4、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二、沧州国有土地转让可以赔偿哪些费用?

1、国有土地分为国有划拨土地和国有出让土地,国有划拨用地属于特殊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遇到征收的时候除了结合现有地价水平和剩余使用年限之外,还需要扣除应该40%的土地出让金,剩余的才能算是划拨用地的补偿费用。

2、具体的补偿还是要当地的政策进行综合的计算。我国的国有土地征收补偿还没有统一的规定,没有对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征收建立单独的补偿制度,具体的标准不同的地区而制定。但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五、在漳州一家重工业厂中打工,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约,公司有经济赔偿吗?

合同到时公司不再续约员工能够得到经济赔偿金。《劳动法》第四十四条限定合同到时若公司不续约合同或员工本人不愿续约合同,都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否则作默认合同延续。如合同到时公司不续约合同或员工本人不愿续约合同,并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公司必须按该员工工作年限支付每年一个月经济赔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六、"市场转让门面,政府征地拆迁,市场方无赔偿,您能要求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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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您好,您家乡村征地拆迁时,合法经营公司会获得赔偿吗?

第四十一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必须支付土地赔偿费。(一)土地赔偿费的准则征用集体所有耕地以及果园、苇塘、鱼塘、藕塘按其年产值的四至六倍计量。征用林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四倍计量。征用其他非耕地,按当地中等耕地年产值的二至三倍计量。(二)年产值的计量耕地、苇塘、鱼塘、藕塘按被征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计量,果园按被征地前四年平均年产值计量。价格按事实上定购价和议价分别计量。秸秆按粮价的百分之三十计量。(三)被征土地上的青苗、林木、果树、房屋及其他设施等原有附着物赔偿准则,由省辖市人民政府(地区行署)制定,报省人民政府准许执行。(四)国有土地已有使用单位的,实行有偿划拨,其赔偿费准则由省辖市、县和县级市限定。第四十二条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用地单位除支付土地赔偿费外,还应支付安置补贴费。(一)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按照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计量。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地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量。(二)每一个需要安置的乡下人口的安置补贴费准则,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二至三倍。(三)每亩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贴费,最高不得超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倍。特殊情况需要提高安置补贴费时,经省人民政府准许,每亩被征用土地的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的总额,不得超出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二十倍。(四)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支付安置补贴费。(五)输变电工程的铁塔用地,其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按本条例限定的准则执行。电杆、测量标志占用耕地只付一次性的赔偿费,不解决征地手续。第四十三条地方公路及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征用土地的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准则,由省人民政府另行限定。第四十四条临时占地按该地年产值予以赔偿。影响一季赔偿一季,影响2年赔偿2年。占用期满,由用地单位负责恢复耕种要求,或按所需工作量支付整治费。第四十五条征用城市郊区、工矿区、县城城关的菜地,除支付土地赔偿费、安置补贴费外,还应交纳每亩五千元以内的新菜田开发建设基金。第四十六条被征地单位的土地被全部征用,又不能异处安排所需耕地的,经省人民政府准许,可将乡下户口全部转为非乡下户口。被征地单位,

2年收获两季人均耕地不够二分或2年收获一季人均耕地不够三分,国家建设征用耕地后,口粮不能自给的,由国家定量补差。第四十七条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出现的多余劳动力,由被征地单位用土地赔偿费和安置补贴费发展农副业生产和兴建乡(镇)村公司等途径加以安置;安置不完的,能够选送符合要求的人员到用地单位或其他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贴费转拨给吸收该劳动力的单位。第四十八条乡(镇)办公司占用集体所有土地,可参照本条例征地赔偿费准则,给被占地单位以赔偿,并须妥善安置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乡(镇)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集体所有土地支付赔偿费的准则,由县级人民政府限定。第四十九条依法报经准许占用耕地建房的乡村居民,应按年产值的二至三倍向集体支付一次性的土地使用费。超出用地表积限额的,应限期送还。逾期不退的,由县级土地管理部门按每年每平方米二至四元征收土地使用费。第五十条乡村个体或合伙公司占用集体所

八、长春棚户区拆迁赔偿有无土地使用权赔偿?

拆迁赔偿收入通常不交纳营业税。因为,单位和个人由于土地被征用而获到的不动产赔偿费收入,是指国家由于建设需要而要回单位和个人所占有土地使用权,从而付给单位和个人土地及土地附着物(包括不动产)的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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