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合同无效时,补充合同有效吗?
主合同无效的话,补充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无效的。除非补充合同的属于结算和清理条款的,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二、主合同无效的补充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有的约定因为具有特殊性,在主合同中不便表达,或者有的约定过多,在主合同中难以表达,而这些又必须在第一时间与主合同一起签订时,那么可以在主合同中对此项采取“略述”或“点到”的方式进行约定,然后以括号的形式注明“(详细见附件)”。附件的名称可以有名,也可以无名。有名附件可以称谓“会谈纪要”、或“谈判纪要”、或“备忘录”。无名附件直接称为附件一、附件二……,在无名附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给附件赋予一个能表达中心的名称。以附件形式对主合同进行“补充”时,应该强调附件是主合同的构成部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附件也要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然后与主合同一起加盖骑缝章,以便保证附件的有效性和增强防伪功能。 主合同是纲,补充合同是目,纲举目张,只有主合同成立有效,补充合同才能成立有效。补充合同的性质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不可能与主合同一同产生,既然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那么补充合同就只能在“补充”二字的意义上发挥作用。三、"主合同无效后追加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问题解析】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
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基本关系。
当然,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
在日常合同管理过程中,正因为有了补充合同这种特殊形式,所以能够保证双方履约顺利,合同纠纷减少。
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
款为准执行,因为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
款为准执行,那么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
争议解决条
款效力
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
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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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四、补充合同能产生法律效力吗?
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2、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基本关系。当然,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
五、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仍然有效吗?
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2.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基本关系。当然,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在日常合同管理过程中,正因为有了补充合同这种特殊形式,所以能够保证双方履约顺利,合同纠纷减少。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因为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么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3.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
六、补充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主合同是否无效以及合同中的变更条款是否合法。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七、主合同无效时,补充合同有效吗?
如果有的约定因为具有特殊性,在主合同中不便表达,或者有的约定过多,在主合同中难以表达,而这些又必须在第一时间与主合同一起签订时,那么可以在主合同中对此项采取“略述”或“点到”的方式进行约定,然后以括号的形式注明“(详细见附件)”。附件的名称可以有名,也可以无名。有名附件可以称谓“会谈纪要”、或“谈判纪要”、或“备忘录”。无名附件直接称为附件一、附件二,在无名附件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给附件赋予一个能表达中心的名称。以附件形式对主合同进行“补充”时,应该强调附件是主合同的构成部份,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时附件也要经双方签约代表签字,加盖合同专用章,然后与主合同一起加盖骑缝章,以便保证附件的有效性和增强防伪功能。主合同是纲,补充合同是目,纲举目张,只有主合同成立有效,补充合同才能成立有效。补充合同的性质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不可能与主合同一同产生,既然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那么补充合同就只能在“补充”二字的意义上发挥作用。八、合同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能否有效
1、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
2、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
3、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关系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有一定的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所以,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基本关系。当然,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
九、补充合同能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基本关系。当然,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在日常合同管理过程中,正因为有了补充合同这种特殊形式,所以能够保证双方履约顺利,合同纠纷减少。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因为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么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款效力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律师提示以上是“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可以有法律效力吗”问题的详细解答。相似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我们有专业律师24小时在线答疑。相关补充1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是有法律效力吗合同生效后又签订补充协议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补充协议条款与原合同不一致或发生冲突时,应当与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款发生的变更则不发生法律效力。相关补充2无效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吗无效合同没有法律效力,而且自成立时起就没有法律效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零七条争议解决条
十一、主合同无效,但补充合同是否有效?
如果主合同已经实际履行,主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主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主合同与补充合同的关系主合同与补充合同一般不会同时产生,有一定的时间差,主合同成立时间在前,补充合同成立时间在后,这是补充合同产生的时间规律。所以,补充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属合同,补充合同依附于主合同而成立,没有主合同,就不会产生补充合同,这是主合同与补充合同基本关系。当然,主合同因为有了补充合同,所以使得主合同原意更准确、更完善、更具有可操作性。在日常合同管理过程中,正因为有了补充合同这种特殊形式,所以能够保证双方履约顺利,合同纠纷减少。当补充合同的约定与主合同的约定发生矛盾时,应该以时间在后的约定条款为准执行,因为时间在后的约定,实际上是对主合同的原约定的重新修订,该新约定是补充合同的精要和实质,如果仍以主合同的原条款为准执行,那么就失去了补充合同存在的意义。
十二、补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的,补充协议无效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2]《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3]《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4]《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条
[1]《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六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三条
[1]《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四条
以上这些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主合同无效的话补充合同能有效吗?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继续查看更多相关专题知识。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护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产生的必须履行其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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