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房动迁分割法院受理流程公房拆迁分割法院审理流程
1、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认为所接受的案件有欠缺或基本证据不足的,要求当事人补正。
2、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从当事人补正后交人民法院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当事人无法补正或逾期不补正,因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通知原告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合同,依法成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协议或者履行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按照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法院是否受理村委会申请强制拆迁?
村委不可申请法院强制拆迁。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听律网引用法规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八条
五、公房动迁分割法院受理流程
法律分析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并及时通知当事人。认为所接受的案件有欠缺或基本证据不足的,要求当事人补正。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从当事人补正后交人民法院之日起七日内立案,当事人无法补正或逾期不补正,因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通知原告不予受理。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受理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案件问题的批复》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民事案件受理。《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律师提示以上是为大家整理的“公房动迁分割法院受理流程”相关。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可能存在差异,建议点击页面咨询按钮,与听律网专业律师团队取得联系,我们可1对1为您定制解决方案。相关补充1公房拆迁纠纷法院会受理吗如果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已经发生拆迁,但一方当事人对拆迁不服,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1、拆迁人已经与一方当事人签订拆迁协议的,主张产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拆迁协议无效;
2、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在产权争议的解决期间已经作出拆迁裁决,将拆迁补偿款裁决给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迁裁决的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裁决;
3、如果房屋产权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人关于拆除产权有争议之房屋的拆迁方案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补偿方案,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如果拆迁主管部门未能依照法律规定组织拆迁人勘察被拆除房屋,未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批准拆迁产权有争议房屋的行政行为。相关补充2公房拆迁纠纷法院可以受理吗如果产权有争议的房屋已经发生拆迁,但一方当事人对拆迁不服,也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护权益
1、拆迁人已经与一方当事人签订拆迁协议的,主张产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直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宣告拆迁协议无效;
2、房屋产权主管部门在产权争议的解决期间已经作出拆迁裁决,将拆迁补偿款裁决给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拆迁裁决的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该裁决;
3、如果房屋产权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人关于拆除产权有争议之房屋的拆迁方案侵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的拆迁补偿方案,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4、如果拆迁主管部门未能依照法律规定组织拆迁人勘察被拆除房屋,未进行证据保全公证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拆迁主管部门作出的批准拆迁产权有争议房屋的行政行为。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五条
[2]《民法典》 第六条
六、拆迁房过渡费审理普通庭最快开庭时间2009年5月25日
没听说过“民事庭”“普通庭”的说法。1、可能是告诉你由“普通程序”转为“简易程序”。区别就是审结的时限不同,审判人员不同。普通程序一般6个月审结,简易程序3个月。
2、还有可能是告诉你,由区法院转到区法院所辖的派出法庭审理。如果已经开庭审理过,这种可能性不大。问下主审法官就清楚了。
七、房屋申请强制执行搬离需要到哪个法院?区法院还是哪个法院?
1、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裁判、裁定,以及刑事裁判、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n
2、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n
3、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省的,能够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却。rn
4、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能够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八、"如何处理已执行的强制执行执行异议案?"
拒不履行裁判、裁定的,能够要求法律职责,损坏的东西要求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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