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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前继承权可以共有吗

来源:法否网 2025-07-13 06:51:47 2 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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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分割前继承权可以共有吗
遗产分割前继承权可以共有吗

一、遗产分割前,继承人对遗产是否是共同共有?

1、在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是共同共有的。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未分割的,即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遗产,各继承人都不得对遗产进行擅自处理。另外当遗产不宜实物分割,而继承人又都愿意取得遗产的,也可将遗产作为共同所有的财产,由各继承人按各自应得的遗产份额,确定该项财产所应享有的权利与应分担的义务。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二、遗产未分割前能否放弃继承权?

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之前,是可以放进继承权的,要继承人作出书面的表示,还要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公民依法享有继承权,被继承人去世之后继承权生效,未放弃继承权的,可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割遗产。

三、在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是否是共同共有?

是的。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遗产未分割的,即为共同共有。因此,在继承开始后,存在数个继承人且遗产未分割的,每个继承人均被推定为遗产的共同共有人,对遗产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
然而,法律拟制的这种共同共有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即在遗产分割前的共同共有关系中,共有人的人数实际上是不确定的。因为法律规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

四、所有法定继承人是否可以分到遗产?

【问题解析】
所有法定继承人不一定都能分到遗产。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每个顺序的继承人排列不分先后,三者拥有平等的继承权。
但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遗产。在遗产继承中,对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会少分或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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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律网引用法规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五、遗产继承权可以申请放弃遗产继承吗

放弃遗产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为,无需征求任何人的同意或认可,均有放弃继承权的自由。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放弃继承有两种方式

1、书面方式这是基本的方式,放弃继承用书面方式表达,就更显慎重,而且有利于稳定被放弃的那部分遗产再转移的法律后果。实践中,用书面方式放弃继承,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到公证机关输放弃继承的公证文书;

2、亲自书写的弃权声明书;

3、写给其他继承人的有明确的放弃继承意见表示的信件等等。

2、口头方式如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分别或者同时向其他继承人口述放弃继承的意见。在诉讼中,继承人向人民法院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要制作笔录,由放弃继承的人签名。

六、"法定继承人能够分到遗产吗?法律规定有哪些?"

律师解答
不是只要是法定继承人就可以分到遗产。若是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形下,才能继承遗产。但是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听律网引用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七、继承遗产中,遗产分配时是否可以要求使用人放弃使用权利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和继承登记两个步骤,免缴契税。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解决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愿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愿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一)有遗愿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丧命证明(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4、被继承人所立遗愿(该遗愿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愿,其他形式的遗愿由于不能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资料(原外销房需公证);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二)无遗愿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丧命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原外销房需公证);

3、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外销房需公证);

4、继承人的身份资料(原外销房需公证);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三)公证花费继承权公证费通常按受益额(即所继承房屋评估后的评估价值)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如为外销房应到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登记)。(一)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地产交易中心有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资料(原外销房需公证);

3、如由委托代理人解决,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资料(原外销房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原外销房需公证);

5、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一式两份;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丧命证明(原外销房需公证);

8、继承权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二)花费登记费100元/件;合同印花税继承房屋评估价的0.

05%;权证印花税5元/本;交易手续费5元/平方米;契税免缴。(三)解决时限25日内。

八、放弃遗产合法继承权可以吗?

本人自愿写下放弃财产、遗产的合法继承权的承诺书是合法有效的。但不能因此而拒绝对被继承人的赡养义务。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  一是,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不得擅自改变产权或者租赁关系。老年人的自有住房,赡养人有维修的义务。  二是,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三是,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生活。赡养人不得因老年人的婚姻变化而消除。  四是,子女不仅要赡养父母,而且要尊敬父母,关心父母,在家庭生活中的各方面给予扶助。当年老、体弱、病残时,更应妥善加以照顾,使他们在感情上得到慰藉,愉快地安度晚年。

听律网引用法规
[1]《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11条

九、遗产继承权是否可以申请公证?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没有遗产,不用做放弃继承公证。

2,放弃遗产继承公证主要是继承人在继承时放弃自己对全部或者部分遗产的继承权。没有遗产时,则没有放弃的对象,不需要办理公证。

3,放弃遗产继承,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由继承人主动声明(一般为书面声明)即可。不是必须办理公证。

4,《继承法》规定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听律网引用法规
[1]《继承法》 第二十五条

十、为什么继承人可以继承房产?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哪些房产由继承人是可以继承的单独所有即指公民个人拥有房产的完全产权。在此情况下,房屋的继承比较简单,该公民的继承人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共同共有一般存在于家庭关系中,如夫妻共有房屋、家庭共有房屋。在此情况下,在公民死亡后,先要将该房屋属于共有人的部分刨除,剩下死者所有的部分作为遗产,由死者的相关继承人继承。比如,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死亡后,先将房屋属于另一方的分离出去,一般夫妻各占一半份额,剩余的一半份额才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不同的是,按份共有中,死者对房屋拥有产权的份额在生前即是确定的,死后,只有这部分份额,比如房屋的三分之一、二分之一,属于死者 的合法遗产,由死者的继承人继承。比如,该房产是兄弟之间购买的,购买时支付的金额不同,兄弟之间按照出资金额占房屋全款的比例按份共有房屋,其中一个兄 弟去世,他的继承人只能继承死者所占有的房屋份额。还有一些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就约定财产的具体份额,比如约定房屋丈夫占40%,妻子占60%。同样,一方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继承属于死者的份额部分。值得注意的是,现实生活中还存在着公民尚未完全取得所有权便突然死亡的情况。比如公民在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在办理过户手 续取得产权登记证前突然死亡,由于我国对房屋的产权实行登记制度,此时的房屋买卖合同并不是房屋产权的有力凭证,房屋买卖合同在法律上只属于债权的范畴, 表示你可以得到房屋产权。这种情况下,实践中,继承人可先继承合同权利,待房产证取得后,再继承。除此之外,还有央产房、军产房等等。由于这类房屋政策性很强,能否继承主要看政策规定。

十一、遗产公证后,只有一人可以继承吗?

其实手续完整很快的,最后有个调查的程序、死亡证明、存折1,你需要到当地公证处继承权公证、配偶、子女共同继承、配偶、子女,凭继承权公证书到银行支取;

2,继承权公证如果你父亲没有遗嘱,还有需要单独开具一个亲属关系证明。然后公证员会按照法律程序,没有遗漏继承人等就会出具公证书,需要在当地一个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然后你们拿着这个公证书去继承,带所有人的身份证、户口,按照法定继承,由你父亲的父母。

4,公证员要调查被继承人的家庭情况(至少会找两个以上人调查)。

5,如果所有属实,需要到公证处去继承权公证,如果有人在外地而且放弃的。

3、结婚证,你父亲的父母。你们就可以取钱啦。

6,有点复杂

十二、遗产分配前遗产分配协议的效力

对协议双方有约束力,对其他人没有约束力,遗产如何分配由全体继承人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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