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沱江镇瑶韵步行街附近,城管人员用棍子将一只狗打死。据狗主人称,狗是办理了犬证的,当时狗自己跑出去的时候被打死。据现场群众拍摄的画面显示,城管执法车上竖立的牌子上写着,遛狗不牵绳,一律捕杀。城管这样做对吗?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师本领
执法严苛与文明执法是截然不同的。社会的文明程度、行政机关的治理能力,都反映在每一个细节上。一刀切的方式实际是执法偷懒的表现,表现得更多的是暴力和野蛮。
张扬智
城管的执法方式应该合法,合理,侵犯公民合法的财产权利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张伟
建议多一些人性化执法,特别是这种有证的,可以批评教育甚至罚款
周小杰
如果该狗较为名贵,达到故意毁坏财物罪入刑标准,也可能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且城管需要赔偿狗主人损失。还有可能会行政处分或解聘。
李松
需要加强文明执法,造成损失需要赔偿
郭光翠
不牵绳遛狗固然不对,但城管执法不但暴力而且极端,可以罚款、教育下狗主人
薛立辉
这种做法是不对的是 严重的违法
成长会
需要文明执法。暴力执法应该被处罚
李金杏
执法方式有点粗糙
龚永青
需要文明执法
杨青松
你好,该行为不可取,执行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