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金某和女子耿某曾是夫妻,育有一女。2006年,金某和耿某离婚,后来因为女儿的缘故,尽管没有复婚,但两人又同居了。后来,耿某在外面租了房,金某发现耿某有了新的感情生活。2019年,金某来到耿某的出租屋,二人发生争吵,金某将耿某锤杀并肢解尸体,用袋子装好后抛入废井里。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周小杰
金某涉嫌故意杀人罪。金某将耿某锤杀并肢解尸体后抛入废井想毁尸灭迹,逃避法律惩治,其行为恶劣,依法应当严惩。但金某与耿某因家庭感情矛盾犯下错误,且考虑到有女儿需要抚养,并结合其他法定、酌定减轻、从轻处罚情节。最终金某可能判处死缓或无期。
张伟
故意杀人罪,应予以严惩
成长会
触犯故意杀人罪 应该依法被追究责任
郭光翠
涉嫌故意杀人罪,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刑事处罚。
张扬智
金某构成故意杀人罪,依法应该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以处以死刑刑事处罚
师本领
相遇时要珍惜,相别时要善待。心怀怨恨而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剥夺对方生命,毁了双方及家庭,惊世骇俗!已经不能再用“爱”作为借口,金某罪大恶极应受极刑。
李松
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了,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周丽丽
故意杀人罪
龚永青
杨青松
故意杀人罪,应该重处罚
付宜芳
离婚后除非感情复合,否则不建议再次同居。
王蓉
故意杀人严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