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西城。好邻居新街口豁口店54岁员工黄静上完大夜班后,倒在单位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现场,医院鉴定为猝死。28日,家属告诉记者,黄静生前已经连上二十多天“19点-7点”12小时大夜班,且工作3年,好邻居未与其签订劳务合同,没有上任何保险,所有工资均以现金或转账形式发放。家属认为,黄静的去世应认定为工伤。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师本领
依法应当认定工伤,给予享受工伤待遇。
龚永青
做工伤认定
张伟
属于工伤,应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