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晚7点,济南一名女子乘小区电梯到达家门口,电梯内同乘的男子随即尾随上来,用刀架在女子脖子上,将该女子挟持至楼道。物业称,女业主被劫持到楼梯口后,以微信支付的方式向男子转了900元。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张扬智
该男子构成抢劫罪,应该被追究刑事责任
师本领
这是抢劫罪。
张伟
抢劫属于犯罪,用微信支付给破案带来便利
李金杏
这种低级的犯罪居然还存在
伊力亚斯·库尔班
抢劫属于犯罪
周小杰
抢劫罪
龚永青
涉嫌抢劫
徐霞
完全符合抢劫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对该男子以抢劫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