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的田女士租了一个门面开了家超市,但所在楼宇常出现高空抛物现象,抛的物品包括生活垃圾、矿泉水瓶等。近日,更是扔下两个连汤带水的方便袋。田女士和采访记者按外卖小票上的地址找到涉事住户,但对方否认扔过,称大概是家里的狗干的。这件事大家怎么看?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周小杰
高空抛物是违法的,严重则构成犯罪
龚永青
高空抛起违法
师本领
抛物行为人承担后果
张伟
业主高空抛物,一定要严惩
张扬智
高空抛物是违法行为,伤害他人的还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李金杏
狗只会把好吃的吃了,怎么会扔下楼
尹海峰
高空抛物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