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报道10月2日下午3时许,陕西省城固县康宁精神病医院病人冯三千在熟睡中遭到崔某暴力殴打,一名知情人士告诉澎湃新闻,事发时崔某突然闯进冯三千的病房,将他从病床拖拽至地上连续踢踹头部,等医护人员赶到后,冯三千已不省人事,“崔某患有严重的被害妄想症,有暴力倾向”。
冯三千的母亲侯富春说,事发后冯三千被送到城固县人民医院,于10月3日下午经抢救无效死亡。该院出具的一份死亡证明显示,冯三千的死亡原因为“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并脑疝晚期形成”。
目前该县公安局已对该案刑事立案,案件仍在侦办当中。
师本领
精神病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实施的侵害行为,不承担刑事责任。就民事赔偿部分而言,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
张扬智
精神病医院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郭光翠
限制行为能力需承担责任,崔某也不例外
徐霞
公安机关首先要对崔某进行精神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属于。如果属于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则不承担刑事责任,否则就要承担刑事责任。
邱伟
精神病医院如果没有尽到责任,也应该承担相应责任。
李松
需要承担责任
李国帅
精神病医院根据过失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王升
构成故意伤害或者杀人
王庆杰
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张伟
精神病人一定要看好,不能放任
张牡
精神病人必须专门看
黄振
刑事案件看鉴定结果。
曾小惠
家属看管不当,理应担责
成长会
精神病人也是法律保护的主体,应该得到赔偿
李来同
如果事发时处于发病状态,可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最终无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让法定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李爱强
精神病人要看好,否则家属承担民事责任
龚永青
医院有一定责任
余建飞
需要先对刑事责任能力进行鉴定,再下结论,但民事赔偿责任是必须的
杨青松
医院应当根据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周小杰
精神病院为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应当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