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西安一对夫妇遛狗解开了牵引绳,狗在街头乱窜并扑向了一名两岁幼童。孩子母亲王女士赶来后,由于光线较暗,没注意到孩子的腿已被狗咬伤。听到王女士说没事,两名狗主人便牵着狗离开了。回家后王女士发现孩子的腿部有三四处伤口,被诊断为犬咬伤三级暴露,打了狂犬病疫苗。目前,王女士已报案。同时也希望狗主人看到后,能出面积极解决这件事。
狗主人会受到什么责任?欢迎大家发表自己的观点。
师本领
这是典型的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纠纷。狗主人遛狗解开牵绳,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承担全部过错责任。应当赔偿伤者的全部损失。
曾小惠
已经侵权
龚永青
侵权。需要赔偿
张伟
饲养宠物致害由饲养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郭光翠
狗主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成长会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饲养人应该承担责任
张扬智
饲养宠物的主人应该对被侵权人的所有损失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李松
饲养宠物,所有人应当有注意安全的义务。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需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赔偿,除非系他人故意导致的。
李金杏
饲养宠物,饲养人应当做好防范,防止给他人完成人身财产损坏,如果造成了要担责
周小杰
狗主人存在过错,应该赔偿孩子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